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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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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23

行政相对 人名称

成都拜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665349813D

法定代表人

聂  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4〕1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网络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右美沙芬单方制剂

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23年2月至2024年4月期间,通过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全药通”展示并向零售药店、诊所、卫生室等单位销售右美沙芬单方制剂101单共6709瓶/盒,货值金额共计45136.34元。

处罚依据

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川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十一项之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6.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7月4日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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