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 人名称
成都拜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665349813D
法定代表人
聂 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4〕1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网络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右美沙芬单方制剂
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23年2月至2024年4月期间,通过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全药通”展示并向零售药店、诊所、卫生室等单位销售右美沙芬单方制剂101单共6709瓶/盒,货值金额共计45136.34元。
处罚依据
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川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十一项之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6.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7月4日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