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双公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分享到:
发布日期:2023-12-04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秦旭医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2021577573233J

法定代表人

张凌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决〔2023〕2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违法事实

当事人存在药品仓库温湿度控制不当、药品购销记录不完整、药品入库验收不严格等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的行为,经责令改正等仍未整改到位。

处罚依据

《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条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

TOP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办公地址: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区 邮编:610017 值班电话:028-86785861 86785160
备案号:蜀ICP备19004851号 网站标识码:5100000025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