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征求意见 |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 《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验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检查验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 |||
分享到: | |||
发布日期:2023-07-28 | |||
为规范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川渝药品监督管理一体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起草了《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验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检查验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4),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 1.联系邮箱:scmpayplt@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检查验收细则反馈意见”。 2.通讯地址:省药监局药品流通处(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区),邮政编码610017。请在信封上注明“检查验收细则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 1.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验收实施细则》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检查验收实施细则》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3.起草说明 4.意见反馈表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