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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 《四川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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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28 | |||
为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鼓励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规范药品零售行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促进药品零售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22年4月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了《四川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 1.联系邮箱:scmpayplt@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监督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2.通讯地址:省药监局药品流通处(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区),邮政编码610017。请在信封上注明“监督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 2.《四川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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