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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函 | |||
川药监函〔2023〕24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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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21 | |||
省内各医药企业、有关行业组织: 根据《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行动的通知》(川府法组办〔2023〕4号)要求,现公开征集我局在药品领域(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线索,具体事项如下。 一、重点征集的问题线索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在于是否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在于是否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在于是否存在“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在于是否存在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在于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二、注意事项 (一)请相关单位重点针对上述问题,实事求是向我局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如还存在其他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也请积极向我局反馈相关问题线索。 (二)请认真填写《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征集表》(见附件),并于2023年6月26日前将问题线索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汪洁; 联系电话:028-86782856 电子邮箱:scsyjjzcfgc@163.com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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