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中,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涉及染发类不合格化妆品1批次(见附件)。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通告 2021年 第7号 关于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4期)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