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中,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广州市海露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露染发膏(咖啡色)等16批产品不合格(见附件)。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
通告 2021年 第3号 关于16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1期)
通告 2021年 第3号(附件) 关于16批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附件)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