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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药监局(2023年第38号)通告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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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6 | |||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药监局(2023年第38号)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加大对经营企业检查力度,发现销售通告涉及产品,责令停止销售,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联系人:周凯,联系电话:028-86785261 附件:国家药监局2023第38号通告链接(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qtggtg/hzhpchjgg/hzhpcjgjj/20230817163541133.html?type=pc&m=)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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