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我局对成都蓝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生产,现将1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2022年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