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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宣传推广处   解读形式:普通   发布时间:2024-04-24

2024年4月18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办法》,现就该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四川文化旅游宣传推广,讲好四川文旅故事,传播四川文旅声音,不断提升巴蜀文化影响力和四川旅游吸引力,促进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名扬天下、享誉全球的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

二、出台依据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3〕5 号)第二十条“开展‘安逸四川’文旅宣传推广,对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结合实际制定了《“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由活动组织、参评条件、奖项设置、评选程序、评委组成、优秀作品使用、其他规定和附则八部分构成,计划每年开展一次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活动,评选上一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四川文化旅游为主题进行创作并发布的视频类、图文类和友好推广类作品。由社会各界(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等)或境外友人自愿申报。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获奖单位或个人颁发奖补资金。优秀作品纳入四川文旅宣传推广平台,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平台、全国有影响力的短视频平台、文化和旅游厅新媒体矩阵等进行广泛传播、扩大活动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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