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体群〔2021〕23号
各市(州)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体育发展“123456”战略部署,实施“健康四川”全民健身专项行动,将普及全民健身文化融入到国家体育强国战略中,创新全民健身宣传推广方式,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推出“我的健身故事”有奖征集活动。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博物馆
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三、协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四川省体育记者协会
四川省体育文化发展促进会
四、时间安排
本活动于2021年5月1日至8月31日进行。分三个阶段:
(一)2021年5月1日—7月15日,作品征集。
(二)2021年7月16日—7月31日,作品评选。
(三)2021年8月1日—8月31日,奖项公布、推广。
五、活动主题
本次有奖征集活动主题为“庆祝党的100周年华诞 讲出我的健身故事”。作品要求紧扣主题、积极向上,反映全民健身给人们带来的满足感、幸福感和快乐感。
六、活动对象
四川籍人员以及在川务工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七、作品要求
(一)文字作品。2020年至2021年的健身体验。要求从真实内心感受出发,以短文的形式讲述发生在自己或身边的健身故事,讲述经常性锻炼促进身心健康的体会、参加体育赛事活动的收获等。内容有感染力,能影响周边人群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标题自拟,字数控制在900字以内,统一以DOC文档格式报送,每篇故事短文配发相关联照片1幅。
(二)短视频。2020年—2021年以来的健身体验。作品要求记录全民健身场景、活动、运动状况、运动创意以及运动带来的快乐等。作品可记录自己,也可记录他人。作品可以剪辑而成,可加上简短的文字、配乐等。作品须传播全民健身正能量,能感染周边人群热爱体育、热爱锻炼。时长在30秒至60秒之间,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
(三)摄影作品。2020年至2021年,能够反映我省全民健身风采、成果的摄影作品,要求生动记录人们在健身过程中精彩的瞬间和昂扬的精神风貌。作品可为单张,也可为组图(1组不超过6张)。照片提供JPG格式,图像清晰,分辨率不低于3600x2400像素,图片大小不低于4M。
八、报送要求
(一)参赛选手需下载安装“川观新闻”APP,进入活动页面,按要求完成作品报送。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送作品的,不计入评选。
(二)以个人名义实名参赛。作者报送作品的同时需注明真实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
(三)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5日。同一作者每类作品只能报送1篇(件、幅)。
(四)作品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原创,源自真实健身锻炼体验,不得抄袭、不得他人代笔、不得虚构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一旦出现版权纠纷等违法违规问题,一律取消评选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九、评选推广
(一)本次评选按照文字、短视频和摄影三类分别设置,每类设置一等奖2名(共计6名)、二等奖3名(共计9名)、三等奖5名(共计15名)、优秀参与奖20名(共计60名)。
(二)不分类别设置网络人气奖5名,大众参与奖60名。
(三)评选办法:
1.等奖评选。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团进行评审,在所有通过初选的作品中按照主题表达、感染力、形式新颖、方法科学性等方面综合评选出获奖作品。网络大众点赞投票情况不作为专家评审依据。
2.网络人气奖评选。在川观新闻APP上接受大众点赞投票。网友先下载“川观新闻”APP,按页面要求注册账号,进入活动页面进行点赞。每个川观新闻APP账号每天可投10票,恶意刷票将会被取消评选资格。投票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5日。
3.对参加本次有奖征文活动的所有人员,随机抽取大众参与奖。所有选手不重复计奖,每人限领一份,一人多次获奖取最高奖项。
(四)奖项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在2021年我省“全民健身日”主会场启动仪式上公布,在省体育局官网、“四川体育”“四川体博”微信公众号、四川观察、川报观察等渠道同步公布,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推广。
十、奖项设置
(一)等奖设置:
一等奖:每类别2名,每人价值3000元奖品
二等奖:每类别3名,每人价值2000元奖品
三等奖:每类别5名,每人价值1000元奖品
优秀奖:每类别20名,每人价值200元奖品
(二)网络人气奖设置:在所有参赛作品中,获点赞数排名前5名参赛选手,每人价值888元奖品。
(三)大众参与奖:获得等奖外的参赛选手均参与后台随机抽奖60名,每人赠送价值180元的川观新闻大礼包。
十一、注意事项
1.凡与本次评选活动主题不符、思想内容不健康、资料不全等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不予参加评选。
2.作品的著作权和名誉权属于作者。主办单位在非营利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宣传、图书杂志、公益展览、内部学术交流等)中,对参与活动作品拥有编辑、出版和使用等权利,不再另付稿酬。
3.参与者首次登陆后,需选择所属市(州),为市(州)的运动排行榜助力,选择某市(州)的人越多,则该市(州)的排名越靠前。在投票页面H5将呈现市(州)运动排行榜,并实时更新。活动结束之后,活动主办方将对参与活动排名前三名的市(州)给予“优秀组织奖”奖励。
4.本次活动主办(承办、协办)单位人员及评审专家可参与活动,不参与等奖评比,不领取奖品。
十二、本活动由四川省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川省体育局
2021年4月23日
(联系人:邓诗琦,联系电话:028—86256064、18428327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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