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8283113202300004
公文种类:意见
发文机关:四川省体育局、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成文日期:2024-05-21
发布日期:卫生健康、体育
特色分类: 民生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促进我省体卫融合深入发展,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有效建立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适合我省发展需要和大众健康需求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重要指示和体育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大健康、大体育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大力推动全民健身
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的体卫融合工作机制,发挥体育在增强体质、慢性病防治、运动风险防范、康养康复和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持续提高人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四川和体育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分级分类推进体卫融合发展,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运动医学特色门诊在医疗机构逐步设立,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得到较好推广,体卫融合工作进入全国前列,实现运动康复处方化、运动处方功能化、运动健康主动化。到2025年,全省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2.2%,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2.6%,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9%,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3岁。
到2030年,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5%,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4%,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
三、主要任务
(一)树牢主动健康理念
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作用,宣传体育运动是促进群众身心健康最经济、最重要的途径,发挥运动健身在提升全民健康方面的积极作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引导大众树立“未病先防”“运动促进健康”“运动是良医”等主动健康理念。深入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适宜技术。加强运动治未病与中医康复融合,发挥中医养生功法、八段锦等健身气功功法、太极拳等传统武术项目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作用。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通过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老年体育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农民工运动会、“健走天府·万步有约”等全民健身系列品牌赛事活动,示范引领群众积极参与健身活动。
(二)建立体卫融合服务网络
1.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围绕便民惠民,抓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活动,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在地区、城乡、行业和人群间的均等化。加强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公园、社区文体广场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有序促进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健全各级体育社会组织,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2.拓展国民体质监测站服务功能。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站,推进国民体质监测站与医疗机构合作,拓展“运动健身与健康促进”的体卫融合服务功能,在市(州)建立有人员、有设备、有场地、有经费、有服务、有科研、有指导、有培训的体卫融合服务中心,在县(市、区)建立有人员、有设备、有场地、有经费、有服务的体卫融合服务站,并逐步向基层覆盖延伸。
3.鼓励体检机构增加国民体质监测功能。探索将国民体质测试项目纳入各级医疗机构体检项目,为各年龄段人群开展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活动,动态掌握各类人群的监测结果,指导大众科学健身。推动有条件的机构开展体质测评、运动评估和中医体质辨识(辨体施动),结合体检报告与体质测评数据,推广“运动处方”或“运动建议书”,选择适宜个体的运动方案,增加运动促进健康服务功能。
4.促进社区健身与健康融合服务。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和社区健身团队的骨干作用,依托大型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健康主题公园、健身步道、城镇社区健身中心等公共体育设施,由基层医务人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就近为社区居民提供医学和健身指导。将运动健身融入社区建设,充分发挥运动促进健康在居民身心健康维护、慢性病预防、居家养老等领域的作用。
5.开展运动医学等特色服务。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运动促进健康指导站”,开展非药物手段防控慢性病并进行运动促进健康指导,向公众提供体质测评、健康宣教、慢性病康复护理和随访管理等服务。在有条件的综合性医院临床科室(骨科、老年医学科、心血管科等)、康复科或治未病中心开设运动医学特色门诊,开展运动功能评估、运动康复疗法、身体功能训练、体质健康改善等服务,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健康领域中的独特作用,为大众提供运动风险筛查、运动处方、个性化健身指导方案和中医药特色服务。开展体育+体检、体育+慢性病、体育+中医、体育+康复等体卫融合示范点建设。进一步促进中医传统练功、中医治未病、中医养生康复等在体卫融合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加强体卫融合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运动促进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把体卫融合人才培养纳入各级体育和卫生健康部门的人才培养计划,健全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建设体卫融合专家库,探索开发具有四川特色的体卫融合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育工作者的运动健康促进和慢性病防控服务水平。组建全省运动促进健康“讲师团”,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运动健身与健康促进科普宣传与指导服务。
2.开展体卫融合交叉培训。组织面向医疗卫生人员的运动促进健康培训,将培训纳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在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的培训中,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增设科学健身、运动处方、运动康复课程。在体育部门开展的培训中,增设基础医疗、急救、运动防护等相关内容。将体卫融合技术知识纳入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教练、体育院校学生培训和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内容,推动其由健身指导向健康指导转变,为广大健身群众和慢性病患者提供科学锻炼指导服务。
3.推动科研创新与发展。推动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加强合作,协同创新,大力发展运动医学、运动康复、运动人体科学等学科研究和人才培养。建立体育院校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机制,加强损伤预防、伤病诊断、康复治疗等方面的人才应用。支持建设省级体卫融合科研实验室,开展慢性病人群运动干预、失能康复、居家养老等领域研究,重点研发和推广糖尿病、高血压、亚健康、肥胖症、骨质疏松症、肌少症等指导性运动处方。
(四)开展重点人群体质健康促进行动
全面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青少年科学健身指导,不断完善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健康问题的运动干预体系,探索中医药干预模式。在具有公共体育设施的场所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老年人锻炼的设备设施,改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提高健身设施适龄化程度。完善老年人健身条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组织适合老年人群的运动锻炼活动和体育赛事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适合老年人群的健康科普知识宣讲和健身指导,加强针对老年人群常见慢性病的运动干预和健康管理。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做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广传承。在职工中大力推广工间操、广播体操。推广适合农民、妇女等人群的体育赛事活动。
(五)构建体卫融合公共服务智慧平台
推动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建设,创造智慧化运动健身环境。运用四川省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开发体卫融合智慧服务平台,邀请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康复医学会等机构的专家团队,研发《中国慢性病运动处方系列指南》,在此基础上起草《中国慢性病运动处方标准》团体标准,经审定后适时转为行业标准,推进体卫融合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探索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个性化、精细化的运动处方库。推广“运动处方管家”等体卫融合应用工具,指导体育工作者和医卫工作者将各类服务工具应用于实践,出具更加科学、专业、精准、适宜、适时、适度的个性化“运动处方”或“运动建议书”。充分利用大众体质监测数据为居民提供运动促进健康服务。
(六)发展体卫融合服务产业
大力发展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慢性病管理、运动康复等服务业态,按规定将体卫融合相关产业纳入省、市(州)、县(市、区)有关产业扶持资金支持范围,在运动器械、运动装备、运动医学设施设备等方面加强政策扶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通过“体育贷”解决融资困难。支持生产研发运动健康产品,组建、引进运动健康相关企业(研发机构),完善运动与健康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等产业链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动健康产业,培育体卫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积极招引在国内、国际有影响力的体育与健康领域优质企业入驻。加强“体育+中医药”“体育+康复疗养”产业等方面的合作力度,形成有特色的体卫融合产业拳头产品,促进我省运动促进健康产业全面发展。
(七)推进竞技体育与医科保障一体化建设
加大国际、国内高水平运动医疗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建设高水平的优秀运动队医疗保障人才队伍。为竞技体育构建多学科、多领域的专业人才梯队,共享优秀人才资源,搭建学术研究与科研实践的交流平台。促进权威机构、医院、高校在运动训练、科研医务、人才培养、体能训练、伤病预防、损伤治疗、运动康复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共同推进运动与康复一体化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体育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要明确部门职责,把体卫融合工作纳入全民健身、全民健康、学生体质提升等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落地落实。充分发挥各级地方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州)、县(市、区)建立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将体卫融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结合“健康四川行动”考核,强化实施责任主体的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政府工作督查和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推动体卫融合工作落实,确保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统筹推进体卫融合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政策保障。加强与健身健康相关法规的衔接,制定和完善体卫融合场地、活动、组织、科技、人才、资金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体卫融合领域标准规范和指南,制定体卫融合服务机构评定标准,开展体卫融合服务机构认证,探索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发展新模式,推动体卫融合各类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体卫融合服务中心(站)提升服务水平。
(三)健全监测体系。继续推动省、市(州)、县(市、区)建立健全“健康四川”全民健身专项行动三级常态化工作体系,逐步形成全省“1+21+183”常态化体质监测服务体系,即在全省每个市(州)、县(市、区)建立省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充分利用体质健康数据开具运动处方,提供运动建议书和科学健身知识等服务。加强体卫融合技术培训,丰富体卫融合服务内容,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四)加快推动试点。各级体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加大体卫融合工作经费投入,推动将体卫融合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联合医疗卫生机构,在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体卫融合服务试点机构,充分发挥试点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并适时推广,推动全省体卫融合深入开展。
(五)强化评估激励。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进行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在实施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对在体卫融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按规定给予表扬。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