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体育发展“123456”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健身气功在增进人体身心健康,有效提高免疫力,简便易行方面的突出特点,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继续安全有序的开展线上健身活动,助力健身气功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四川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四、活动时间
(一)第一阶段:
1、报名和视频接收:7月24日至31日。
2、裁判评审:8月8日至16日。
3、成绩公布:8月19日。
(二)第二阶段:另行通知。
五、参加单位
1、各市州(县、区)注册健身气功站点;
2、各机关、街道、乡镇、企业以及各级健身气功协会、各类健身组织;
3、各中小学校;
4、省内各地健身气功习练者和爱好者个人。
六、竞赛项目
均为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推广的健身气功普及功法。
(一)四种功法
1、健身气功·易筋经(缩编版);
2、健身气功·五禽戏(缩编版);
3、健身气功·六字诀(缩编版);
4、健身气功·八段锦(缩编版);
(二)五种功法
1、健身气功·马王堆导引术(缩编版);
2、健身气功·大舞(缩编版);
3、健身气功·太极养生杖(缩编版);
4、健身气功·导引养生功十二法(缩编版);
5、健身气功·十二段锦(缩编版)。
七、参加办法
本次比赛分为集体赛和个人赛。
(一)集体赛参加办法
1、同一站点或同一单位可组派多队(多人)报名参赛。鼓励各注册健身气功站点组织动员站点内习练者报名参赛。
2、集体赛按平均年龄分为以下四组:
云鹤组—平均年龄40周岁以上,最大不超过60周岁;
翔鹤组--平均年龄18周岁以上,最大不超过40周岁;
秀鹤组--平均年龄12周岁以上,最大不超过18周岁;
灵鹤组--12周岁及以下。
3、云鹤组、翔鹤组集体赛项目须在四种功法和五种功法中,各选取1套功法参赛;参赛人数分为4人组、6人组、8人组。
4、云鹤组、翔鹤组参赛集体为2019年以后注册的站点,各机关、街道、乡镇、企业及各级健身气功协会和健身组织,可在九种功法中任选1套功法参赛。亦可在四种功法中选择不超过2套功法参赛。
5、秀鹤组、灵鹤组集体赛项目均为健身气功·八段锦;参赛人数分为4人组、6人组、8人及以上组(最多不超过20人)。
6、各组(云鹤、翔鹤、秀鹤、灵鹤)集体赛每队不论人数多少,均需至少含1名男性。
(二)个人赛参加办法
1、年龄分组:
仙鹤组--70周岁及以上;
松鹤组--60周岁以上至70周岁(含);
云鹤组--40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翔鹤组--18周岁以上,不超过40周岁;
秀鹤组--12周岁以上,不超过18周岁;
灵鹤组--12周岁及以下。
以上各组参赛人数不限。
2、仙鹤组参赛项目均为健身气功·六字诀。
3、松鹤组、云鹤组、翔鹤组个人赛参赛者(含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者),可在九种功法中任选1-2套功法参赛。
4、秀鹤组、灵鹤组参赛项目均为健身气功·八段锦。
八、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审定的2017版《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试行)》。
2、比赛配乐:四种功法以竞赛功法展演音乐为标准;五种功法以原配(缩编版)无口令的音乐为标准。
3、比赛服装: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特点,体现民族特色、项目特色、运动特色和时代特色,鞋为健身运动类鞋。
4、本次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线上报名,提交视频参赛;第二阶段根据云鹤组、翔鹤组集体赛成绩,取第一阶段总成绩靠前的20支队伍,视疫情采取线下或线上进行集体九种功法挑战赛,具体事宜由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1、集体赛(云鹤组、翔鹤组、秀鹤组、灵鹤组)和个人赛各组(仙鹤组、松鹤组、云鹤组、翔鹤组、秀鹤组、灵鹤组)各项目分别按参赛队(人)数的30%,40%和30%比例录取一、二、三等奖。所有奖项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录取名次。
2、集体赛各组(云鹤组、翔鹤组、秀鹤组、灵鹤组)分4人组、6人组和8人及以上组分别录取。
3、设“优秀组织奖”,评选和奖励办法另定。
4、所有参赛人员均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5、第二阶段集体赛成绩优异的站点,将获得参加今年拟举行的健身气功全国性赛事等比赛机会。
十、评审人员
由省气功中心抽调健身气功专业人员组成,另行通知。
十一、视频要求
1、视频文件名称:视频拍摄完成后,上传视频前,请将视频命名为(组别+项目+站点或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2、参赛视频格式为MP4格式,如使用手机拍摄请使用后置摄像头横屏拍摄。
3、视频背景要求干净清爽,背景音乐声音清晰,完整功法演练中不得进行剪辑。
4、同一站点或同一单位参赛人员,请将报名表和参赛视频统一打包报送。
5、参赛的作品均为参赛人员自愿参加,视频录制量力而行,不得进行高难度、高危动作拍摄,组委会不承担因在拍摄过程中参赛人员出现身体意外的责任。
十二、报名
参赛视频和报名表请于7月31日18时前,按集体赛和个人赛分别上传至气功中心指定邮箱:
15708470182@163.com(个人赛)
收到邮件回复后即为报名成功。
十三、作品展播
省气功中心将选取部分参赛作品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展播,优秀作品向“四川体育”“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官方公众号、头条号等推荐。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四川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联系方式
四川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联系人:应凯杰
电 话:028-84250110(传真) 15708470182
邮 箱:4552669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