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四川省体育局信访工作建设,依据国家《信访条例》有关规定,遵循《四川省办信工作规则(试行)》,参照《国家体育总局信访工作办法》,结合我省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受理
(一)受理范围
1.应当受理的信访事项
对省体育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
2.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
(1)不属于省体育局及直属单位职权范围的;
(2)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正在办理期限内的、已有处理(复查)意见且正在复查(复核)期限内的,信访人再次提出相同信访事项,且没有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的。
对以上不予受理信访事项,应当引导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3.不再受理的信访事项
(1)已有复核意见且没有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的;
(2)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的;
(3)已经办结,没有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的。
(二)受理时限
省体育局应当在收到信访事项当天(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要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机关处(室)或直属单位(附件1);决定不予(不再)受理的,应当及时告知信访人(见附件2、附件3);有权处理的相关处室或直属单位应当在1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
省体育局相关处室或直属单位认为收到的信访事项不属于本部门(单位)受理范围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退回上一级受理部门。
二、办理
(一)办理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照“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方法。
(二)办理机制
省体育局信访工作地点设在机关办公室,由专人专职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局系统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担任信访工作主要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直接领导,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牵头协调解决信访工作难题和突出问题;坚持“一岗双责”地做好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三)办理方式
1.转送
转送是指将群众来信提出的信访事项转送到有权处理的处(室)或直属单位的办理方式。对于转送的信访事项,由具体承办单位(部门)在受理之日起60日(工作日)内办结,向信访人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附件5),并报上一级受理机关备案。
2.交办
交办是指将群众来信事项交由有权处理的机关处(室)或直属单位的办理方式,要求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理报告。
对于交办的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处(室)或直属单位应在收到交办信访事项之日起4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省体育局批准,可延长20日,并向交办单位上报办理报告。已报送办理情况的信访事项,如有后续处理情况,有权处理的相关处(室)或单位应及时续报。对交办时限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办理。
3.自办
自办是省体育局按权限规定应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采取调查核查、协商协调等办法解决信访诉求的办理方式。
省体育局收到信访事项后,决定受理的,应在在60日内办结,并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附件5),按期送达信访人,填写《送达回证》(附件6);情况复杂的,经省体育局负责人批准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出具《延期办理告知书》(附件4)。
(四)特殊事项办理
1.扬言信访事项
扬言信访事项是指信访中有宣称自杀、聚众闹事、冲击国家机关、报复社会、危害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等内容,或其他带有闹事苗头和极端行为倾向、可能影响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需要紧急处理的投诉事项。对扬言信访事项要及时进行交办并电话通知相关地方信访工作机构及时接收处理、及时上报办理情况。
2.满意度评价信访事项
省信访局纳入满意度评价范围的信访事项,一律进行交办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领导包案。包案领导应当亲自签批交办函件、研究化解方案、亲自约见信访人、亲自审签结案报告及答复意见。
纳入满意度评价范围的信访事项要严格落实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报告审核、组织评价、立卷归档等办理程序,以事要解决为目标推动群众满意度提高。
三、报告
报告是指将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报送上级机关或有关领导的行为。
上级交办、督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处(室)或直属单位在信访事项办结后,要及时将办理情况逐级审核并报送至初始交办机关。
《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附件1)、《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附件5)须信访人签字表明态度。如信访人拒签,应由2名以上送达人、见证人签字证明,同时说明拒签原因和送达时间。无法当面送达投诉人的,可以通过邮寄送达,并将邮寄凭证作为送达依据。
信访事项交办机关对承办单位(部门)上报的调查处理报告应及时进行审核办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退回承办单位(部门)补充办理并重新上报。
四、督办
督办是指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责成有关单位(部门)按照规定时限、程序、要求等办理信访事项。
对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要及时检查核实办理情况,对下列情形需予以督办:
(一)省信访局督办的信访事项;
(二)超期未办结的信访事项;
(三)同一办理报告被连续退回2次以上或同一单位的办理报告1个月内被退回3次以上的信访事项;
(四)信访人重复投诉的;
(五)信访人就同一诉求重复投诉,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信访事项;
(六)办理程序不规范,经多次提醒和纠正仍不及时改正;
(七)其他需要督办的信访事项。
督办可通过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约谈督办、实地督办等方式,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推动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对督办投诉事项,承办单位或部门要在20日内办结,及时向督办单位上报办结报告。有特殊督办时限要求的,按特殊要求办理。
附件:1.受理告知书
2.不予受理告知书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
3.不再受理告知书①②③④
4.延期办理告知书
5.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6.送达回证
7.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审核报告
8.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
9.来信事项告知单
附件1
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我们决定予以受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将于XXXX年XX月XX日(注:最长不超过受理后60个工作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您。在此期间,如您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本级和上级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2-①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请您向有关(XX)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XX”所指属地和级别。
附件2-②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人民法院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有关(XX)人民法院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XX”所指属地和级别。
附件2-③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请您向有关(XX)人民检察院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XX”所指属地和级别。
附件2-④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有关(XX)人民法院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XX”所指属地和级别。
附件2-⑤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依法应当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有关(XX)仲裁机构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XX”所指属地和级别。
附件2-⑥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有关(XX)行政机关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XX”所指属地和级别。
附件2-⑦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有关(XX)部门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XX”所指属地和级别。
附件2-⑧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正在办理中。根据《信访条例》规定,您在规定期限内再次提出的同一信访事项,不予重复受理。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2-⑨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已有处理意见,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不予另行受理。您可自收到处理意见之日30日内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2-⑩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已有处理意见,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不予另行受理。您可自收到处理意见之日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核。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3-①
不再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已有复核意见。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该信访事项,您没有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3-②
不再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复查申请。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3-③
不再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复核申请。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3-④
不再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国家信访办对《信访条例》适用问题的解释,在2005年5月1日前已经办结,没有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4
延期办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于XXXX年XX 月XX日受理,因情况比较复杂,现不能在60日内办结。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经我们单位负责人批准,延长办理期限XX日(注:最长不超过30日),请耐心等候。在此期间,您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本级和上级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5
(处理意见书文号) 签发人:XXX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XX(先生/女士):
您于XXXX年XX月XX日反映XXXXXXXXX(信访人反映问题概述,应包括信访人姓名、住址或单位、身份,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述求、意见建议和联系方式等要素)。我们于XXXX年XX月XX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XXXXXXXXXX(以下内容为对信访人反映问题的认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30日内向XX政府或XX单位提出复查申请, 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6
送达回证
送达文书名称及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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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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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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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签字及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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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人签字及代收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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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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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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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印章)
附件7
X报字〔XXXX〕XX号 签发人:XXX
关于XXX(信访人)反映XX(事由)
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审核报告
XXXX(交办单位名称):
贵局(办)与XXXXXX年XX月XX日通过四川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交办(督办)XXX(信访人)反映XXX(事由)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XXXXXXXXX),(满意度评价事项应注明“该信访件已被XX信访局纳入满意度评价”),XXX(承办单位)已进行了调查处理并报告局(办)。现将审核情况汇报如下:(内容要件包括交办机关的交办时间、渠道、案件编号,若发函交办的则需写明交办函标题和函号)
该报告称, XXXXXXXXXX(承办单位处理意见)。
经审核,XXXXXX(对承办单位处理情况的评价,包括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恰当、处理意见是否得到落实;办理程序是否规范、完整,报告格式是否正确,附件是否齐全等。同时需明确表明态度:是否同意承办单位的处理意见)。
附件:有权处理机关的办理情况报告。
(审核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经办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
附件8
X报字[XXXX]XX号 签发人:XXXX
关于XXX(信访人)反映XX(事由)
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
XXXXXX(交办单位名称):
贵局(办)于XXXX年XX月XX日通过四川省网上信访系统交办(督办)XXXX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XXXXXX)收悉,(满意度评价事项应注“该信访件已被XX信访局纳入满度评价”),我们对XXX(信访人)反映XX(事项)访事项进了处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内容要件包括交办机关的交办时时间、渠道、案件编号,若发函交办的则需写明交办函标题和函号)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XXX(信访人姓名),XXXX(曾用名、常用名),X(性别),XXXX(籍贯),生于XXXX年XXX月XX日,现今XX岁,身份证号:XXXX,户籍地址XXX市XX县XXXXX,居住地XXX市XX县XXXX。(内容要件包括信访行为或方式、信访人姓名、性别、籍贯、出生日期、岁数、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居住地址,可视情况简述其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家庭主要成员:父母、配偶、子女等于信访事项有关的家庭主要成员。
主要社会关心:哥、嫂、弟、妹、媳等于信访事项有关的主要社会关系。)
二、反映事项及诉求
(上访人、非访人、超级访人、信访人)XXX到XXXX(或致信XXXX)反映:XXXXXXX,请求(要求)XXXXX。(内容要件市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及诉求或要求)
三、调查处理情况
(一)关于XXXXXXXXXX问题
经调查核实,XXXXXXXXX。(内容要件包括对信访人反映事项的调查核实情况、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事实的认定、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并须逐一回应信访人的诉求)
(二)关于XXXXXXXXX问题
(要求同上)
······
四、送达情况
XXXXX年XX月XX日,(有权处理机关)向信访人XXXX送达了书面答复意见,信访人在《XXX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上签字认可,承诺息述息访、信访人不予签字认可答复意见书的,须写明送达情况、决签原因及后续稳定工作措施。(内容要件包括办理效果及后续教育、疏导控稳等工作的措施。)
五、结案意见
XXXXX(责任单位或有权处理机关)关于XXX(信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XXXXXXXXXX。我局(办)建议结案。(内容要件是对案件的审查意见)
附件:1.《信访事项受理情况告知书》
2.《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书》
3.《信访办理告知书》
4.《送达回证》
5. 其他说明材料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经办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
附件9
来信事项告知单
(信访人姓名):
(信访日期),你(们)写给(受信人)的来信收悉。对于你提出的信访事项,我们已按《信访条例》规定,转送(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对于你信中所附的现金XXX元(XXX证件、XXX物品等),根据相关规定属不予接收的物品范围,现将其寄回,请查收。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