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体育局证明事项保留目录 | ||||||||||||||||
序号 | 部门(单位)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实施基本情况 | 行使层级 | 办理指南(申请材料、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等) | 公布网址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制 | 不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理由 | ||||||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 效力层级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索要单位开具单位的主管行政部门是否达成一致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乡级及其他 | ||||||||
1 | 四川省体育局 | 运动员技术等级成绩证明 | 授予运动员一级等级称号 |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第十五条 运动员申请等级称号应当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二)成绩证明材料,包括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原件。 |
四川省体育局 | 赛事主办方 | √ | 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的申请办理指南 1、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运动员参加年度体育竞赛计划内的比赛并达到运动技术等级标准者,在取得成绩6个月内向相应体育部门提出申请,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2、申请人需带齐竞赛组委会颁发的成绩证明材料(即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向所在地体育部门提出等级称号申请。 3、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填写《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一式2份,附3张小两寸免冠近期证件照片(其中2张照片粘贴在申请表上,1张照片留待制证),照片和盖章部分不得复印。 4、申请人填写完成《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向申请人所属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将申请材料报申请人所属市(州)体育(文体)局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省体育局相关部门。 |
四川省体育局官网 | 否 |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第十五条规定。 | |||||
2 | 四川省体育局 | 射击场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 行政许可:“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 (此项已暂停)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第七条 申请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应当向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和性质、开展射击运动的目的及拟开展项目、经费来源、场地情况(含靶场和枪弹库)、从业人员情况等; (二)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三)法人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四)枪弹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枪弹库安全管理规定和枪弹安全管理责任制等; (五)教练员资格证明及其复印件; (六)射击场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及其复印件; (七)所在地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射击场地合格证明; (八)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运动枪支保管设施验收合格证明; (九)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
四川省体育局 | 申请人自备 |
√ | 申请材料:申请书、合法有效的法人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枪弹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枪弹库安全管理规定和枪弹安全管理责任制、教练员资格证明、射击场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所在地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射击场地合格证明、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运动枪支保管设施验收合格证明。 | 四川省体育局官网 | 否 | 根据《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第七条规定。 | |||||
所在地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射击场地合格证明 | 所在地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 | √ | ||||||||||||||
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运动枪支保管设施验收合格证明 | 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