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体育发展“123456”战略部署,实施“健康四川”全民健身专项行动,创新全民健身宣传推广方式,省体育局决定联合多家媒体单位,开展2020年四川省全民健身“我的健身故事”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博物馆
三、协办单位
四川日报
四川广播电视台
四川发布
腾讯大成网
四川省体育记者协会
四、时间安排
本活动于2020年4月15日至8月31日进行。分三个阶段:
(一)2020年4月15日—7月15日,作品征集。
(二)2020年7月16日—7月31日,作品评选。
(三)2020年8月1日—8月31日,奖项公布、推广。
五、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我健身、我健康、我快乐”为主题。
六、活动对象
四川籍人员以及在川务工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七、作品要求
(一)围绕征集主题讲述健身故事,以健身故事短文加配图照片的形式形成图文作品。
(二)健身故事短文:
1.要求从真实内心感受出发,以短文的形式讲述发生在自己或身边的健身故事,内容有感染力,能影响周边人群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可分享居家健身抗“疫”经验、通过经常性锻炼促进身心健康的体会、参加体育赛事活动的收获等等。
2.标题自拟,字数控制在900字以内,统一以DOC文档格式报送。每篇故事短文配发相关联照片1幅。
(三)配图照片:
1.展示体育健身或开展体育活动等与报送短文内容贴合的照片,内容健康向上,表现手法新颖。
2.专业摄影作品或随手拍均可,可以纪录健身过程、摆拍、第三视角拍摄。照片提供.JPG格式,图像清晰、分辨率不低于2560x1440,图片大小不超过1M。
八、报送要求
(一)以个人为单位实名参赛。作者报送作品的同时需注明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
(二)报送作品需关注“四川体育”微信公众号,进入报送页面,按要求完成作品报送。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送作品的,不计入评选。
(三)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5日。同一作者只能报送一篇作品。
(四)作品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原创,源自真实健身锻炼体验,不得抄袭、他人代笔、完全虚构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一旦出现版权纠纷等违法违规问题,责任由作者自负。
九、评选推广
(一)活动共评选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参与奖100名、网络人气奖10名。
(二)省体育局系统及其他主办单位人员可报送作品、不参与评选、不颁发奖品。
(三)作品征集期间同步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参赛作品通过省体育局官网、“四川体育”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展示,在“四川体育”微信公众号上接受大众点赞投票。
(四)每月通过四川观察、川报观察、四川发布等渠道重点推送10篇代表性作品。
(五)通过初选的作品均参与最终评审。最终评审分大众投票和专家评审两个部分:
1.大众投票:在“四川体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点赞投票,投票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5日,最终将按投票数评选出网络人气奖项10名。
2.专家评审: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团进行评审,在所有通过初选的作品中从语言表达、图片搭配、文章感染力、方法科学性等方面综合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参与奖100名。大众投票情况不作为专家评审依据。
(六)奖项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在2020年我省“全民健身日”主会场启动仪式上公布;同时,在省体育局官网、“四川体育”微博微信公众号、四川观察、川报观察、四川发布等渠道同步公布,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推广。
十、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品为HUAWEIP405G手机(全网通6GB+128GB)一部;
二等奖:10名,奖品为价值2000元的体育商品购物券;
三等奖:20名,奖品为价值1000元的体育商品购物券;
优秀参与奖:100名,奖品为价值200元的体育商品购物券;
网络人气奖:10名,奖品为价值500元的体育商品购物券。
十一、注意事项
主办单位对参与活动作品拥有图书、杂志、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站、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展板等的编辑、出版和使用等权利;作品的著作权和名誉权属于作者。
十二、本活动由四川省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川省体育局
2020年4月10日
(联系人:群众体育处 张梦婕;联系电话:87026582;机关党办 彭 鎏;联系电话:87025987)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