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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制定《投诉处理办法》的依据

主要依据《行政处罚法》《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23号)》《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惩戒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70号)》等法律法规、司法部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投诉处理办法》。

二、制定《投诉处理办法》的过程

按照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边查边改边建的要求,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律师投诉方面体制机制的问题,决定制定相关办法。2021年9月,厅律师处起草了《投诉处理办法》,发21市州司法局征求意见,共征集意见建议66条,对《投诉处理办法》进行了完善。2021年10月,厅律师处将修改后《投诉处理办法》送厅机关监督局、复议局等5个部门征求意见,发省律师协会征求意见,送厅机关法律顾问听取法律意见,共征集意见建议10条,再次对《投诉处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2021年11月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制定《投诉处理办法》的内容

《投诉处理办法》共五章,三十八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依据、适用范围、处理原则、工作力量配置等基本事项。第二章“办理机关”,就投诉(举报)的接收、流转、处理时限、处理标准、跨区域配合等进行规定,对不予受理、应当督办等情形进行明确。第三章“调查”,规定了投诉的受理,调查、中止、调解、撤回投诉、结案、分类处理、归档等内容。第四章“监督”,规定了业务监督、行政执法监督、保密要求、办案纪律等内容,明确了应当予以监督的情形。第五章“附则”,规定了《投诉处理办法》有效期,基层法律服务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可参考使用等内容及解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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