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监察科
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委、省局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负责本监狱的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和监察对象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申诉;监督职能部门执行人事任免、工程建设招标、资源资产处置、政府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刑罚执行等制度的情况;收集分析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和统计报表。下设督察队,对监狱执法和重要警务执行、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工作事项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察;对民警警容风纪、内务管理,警用器械、警用标志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督察。
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科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监督指导监狱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汇总建库、督促治理、应急抢险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生产经营计划;参与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项目引进工作,协助做好新上项目生产前的准备工作;搞好设备与能源的降本增效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定额管理工作;掌握生产现场情况,处理生产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全析全狱生产经营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实施罪犯劳动改造现场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各类生产报表的填报工作。
审计科
负责组织制定审计工作要点和审计工作计划;审核审计组编写的《项目审计方案》和提交的《审计报告》;组织起草《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监督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的执行;负责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审计调查。
财务与工资福利科
贯彻执行国家财务管理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领导、主管部门的指示指令,及时报告、反馈本单位财务、工资福利、国有资产等方面工作情况,依法提供财务信息资料,切实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在主管财务的监狱领导领导下,管理全狱财会工作,负责本狱财务方面制度建设、业务建设,负责本狱资金的管理、调度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生活卫生科
负责生活、卫生和物供总站的监督、检查;大宗生活物资上报计划,参与招标采购;零时生活物资审核把关,报上级领导审批后执行;负责管理、审核罪犯生活费、装备费、零花钱的使用情况,督促解决罪犯生活卫生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 督促、检查罪犯生活食堂食品加工以及炊餐具消毒情况;每月进行罪犯生活物资大检查,重点检查罪犯生活物资实物量标准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密切与地方防疫部门联系,做好各项卫生监测和地方病防治工作;负责民警和罪犯被装管理。
教育改造科
负责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制订实施教育改造规划,检查考核罪犯的政治、文化、技术教育效果;开展社会帮教,对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进行跟踪调查;指导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矫治工作;指导监区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监狱《守望》杂志采编工作。
刑罚执行科
负责罪犯收监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刑满释放及出狱衔接工作;受理罪犯申诉、控告、检举,指导开展狱务公开工作;负责对监区刑罚执行工作和业务的指导、监督和培训工作;协助开展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
狱政管理科
负责建立健全狱政管理体系;负责狱政规范化建设,指导押犯监区开展狱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狱政管理工作会议,通报狱政管理工作情况;负责罪犯的分配、调配,合理调配关押能力;负责落实罪犯行为规范;负责组织罪犯日常考核工作;负责罪犯分押分管、分级处遇工作和外出就诊的审核;负责罪犯的行政奖惩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罪犯死亡的有关事宜;负责罪犯会见通讯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净化改造环境;组织对监狱警戒设施的规划、检查、维护和警用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罪犯档案管理工作;协调与驻狱武警部队、驻狱检察室的联系。
狱内侦查科
负责耳目建设和管理;危险罪犯考核管理工作,督促监区落实好包夹包控措施,狱内案件的立案、破案、结案;对检举揭发狱内又犯罪案件的处理,对在押罪犯中余漏罪犯的处理;负责掌握狱情动态、召开狱情分析会;负责监管安全处突预案及演练;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开展预侦工作
办公室
负责组织草拟、审核监狱全面性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简报及其他有关文件;负责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文印、办公室用品管理、应急处突、对外宣传、信息化建设和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监狱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负责与上级部门和外单位的协调;完成监狱临时交办的任务。
工会办
代表和维护民警、职工的合法权益,在省总工会、省局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建立和健全基层工会组织;负责保护工会会员的合法权利;负责工会会员的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项职工活动;负责工会会员的发展和职代会工作;负责女工委工作。
政治处
下设组织人事科、宣传培训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负责全狱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并抓好监狱党团组织建设;负责监狱及监狱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民警队伍管理;组织开展政工理论研究、宣传培训、立功创模和监狱文化建设;承担监狱系统机构编制、警务、人事档案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监狱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民警职工的遗属管理工作。
特警队
负责组织训练和演练;负责组织特警队的安全巡查和警戒;负责组织处理狱内突发事件;负责AB门和指挥中心的值班及管理工作,对出入监管区大门的罪犯、外来人员、车辆进行检查;配合科室做好上级领导、部门或兄弟单位的同志、来宾到监狱视察、检查、参观时的安全保卫工作;与驻狱武警、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密切合作。
勤务大队
负责主持基建日常工作,协调内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关系;负责依据监狱领导审核的工程资金安排计划和工程进度支付凭据,签署支付工程款意见;负责工程报建立项、规划、合同及招投标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地方的关系。
医院
贯彻执行《监狱法》、《执业医师法》和司法部、省厅局有关罪犯医疗的规定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卫生制度;负责民警职工医保工作;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对服刑人员日常就医工作,对新收押犯入监体检、罪犯健康档案的建立、病残犯等级鉴定、保外就医病情初步意见和病亡罪犯医疗鉴定;负责医院医疗业务工作,重大情况及时反馈汇报;负责医务人员管理,根据监狱制度,对医院工作人员实施考核、奖惩;贯彻落实有关医政法规、政策、规定等,随时检查工作质量,参加坐班和巡诊工作,处理有关医疗问题;督促检查罪犯中重危病、传染病的病历档案,医疗文书规范管理和利用情况。
押犯监区
贯彻执行监狱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按照监狱部署,统筹兼顾,科学实施,认真完成监狱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监管安全“五无”目标,即无罪犯脱逃、无狱内重特大案件、无罪犯非正常死亡、无重大疫情发生、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负责在押的服刑人员监管改造工作和生活卫生工作,对罪犯依法科学、文明管理、执行刑罚,并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确保监管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