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本单位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门户网站、“四川金融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部分主动公开信息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进行发布。
二、目录编排体系
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网站(http://dfjrjgj.sc.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目前,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和信函、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机构
申请公开信息的具体受理机构为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20号
受理时间: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8-86606019
传真号码:028-86604512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20号
邮政编码:610020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省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联系地址:成都市督院街30号
四川省司法厅
通讯地址:成都市上翔街24号
邮编:610015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265号
邮编:6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