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国资国企托底性帮扶欠发达县域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24〕1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省国资委、省委宣传部、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国资国企托底性帮扶欠发达县域振兴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23日
国资国企托底性帮扶欠发达县域振兴发展实施方案
省国资委 省委宣传部 财政厅
自然资源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盆周山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十条措施》,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更好支持欠发达县域振兴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全面开展国有企业带县三级联帮,以产业帮扶为主攻方向,统筹推进县域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资源开发,全力支持欠发达县域增强内生造血功能,提升县域综合实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二)工作原则。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综合考量欠发达县域功能定位、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发展规划,坚持企业擅长和地方所需紧密结合,以“一企一策”与“一县一方案”全面对接,推进企地市场化产业合作,助力欠发达县域走好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
——利益共享,协同发展。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积极探索企地合作模式,建立互利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在支持欠发达县域加快发展的同时,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做强做优国有经济。
——点面结合,稳步推进。加快搭建产业合作、惠民增收平台,布局实施一批重点产业项目,促进资本、技术、信息等要素资源向欠发达县域集聚,引导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农民参与,以点连线、以线扩面支持欠发达县域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
——健全机制,形成合力。正确处理好内生动力和外部助力的关系,压实欠发达县域主体责任和国有企业帮扶责任,省、市(州)层面加强统筹协调和支持引导,共同推动欠发达县域振兴发展。
(三)工作目标。到2027年,力争在每个欠发达县域培育1至2个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助力打造百亿产业集群,国有资本引领带动作用更加明显,欠发达县域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共同富裕迈出重要步伐。到2035年,欠发达县域百亿产业集群初步建立,县域经济总量持续攀升,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欠发达县域实施县域百亿主导产业培育行动,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县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培育,打造优势产业集中承载区。支持国有企业参与欠发达县域水风光能和锂矿、钒钛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做大做强清洁能源产业,加快发展先进材料产业。支持国有企业参与欠发达县域川味、川畜、川茶、川果、川药等地方特色农林牧业产业培育,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培育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国有企业参与欠发达县域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一批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支持乡(镇)培育“一乡一业”。
(二)深化企地战略合作。持续深化“国企市州行”活动,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参与综合运输通道、重点水利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落地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支持国有企业围绕主责主业和投资布局,市场化参与欠发达县域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支持欠发达县域投融资平台依法依规推进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发展,协助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地方投资运营主体。
(三)加大金融赋能力度。支持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与欠发达县域共同组建振兴产业发展基金,鼓励省级产业引导基金参与,重点投向欠发达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链价值链高端环节等项目。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探索为欠发达县域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推出托帮贷等金融新产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推动形成“基金+产业”“金融+产业”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四)延伸拓展流通网络。依托国有企业在物贸服务、大宗商品采购、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平台优势,加快县域商贸物流网络建设,畅通产销渠道。组织欠发达县域参加西博会、农博会、熊猫消费节等会展活动,积极开展产品推介和对外贸易。支持欠发达县域建设一批仓储、冷链、烘干等设施,培育一批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打造一批县域批发市场、商品集散中心和物流基地。
(五)锻造培育人才队伍。围绕重点产业项目,引导鼓励人才资源向欠发达县域集聚。加大对本地人才培养力度,组织欠发达县域国有企业业务骨干到帮扶国有企业跟岗锻炼,帮助培养一批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的现代企业经营人才。依托国有企业职业教育资源,组织欠发达县域农村劳动力、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与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育电子商务、产品策划、市场营销等方面人才。多渠道搭建就业平台,组织实施专项招聘,积极吸纳欠发达县域富余劳动力。
三、工作机制
(一)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省级统筹、企地联动、市县两级落实的工作协调机制。省国资委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共同参与,负责制定支持政策,统筹产业布局,确定阶段目标,开展调查评估和督导考核。各有关市(州)、县(市、区)参照建立工作机制,市(州)负责统筹区域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布局,强化要素保障,督导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承担主体责任,“一县一方案”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落地的针对性配套政策,主动对接国有企业,加强服务保障,推进产业项目及其他帮扶事项落地。建立省市(州)沟通对接工作机制,及时会商研判、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二)联帮联扶机制。落实国有企业带县三级联帮要求,同一县域帮扶企业依据体量大小、实力强弱确定牵头单位,合理划分帮扶乡(镇)范围,每4年为一阶段,到期调整,任务期内实现县域乡(镇)产业帮扶全覆盖。国有企业建立领导班子主责、专班专人主推、下派干部主干的工作机制,立足地方所需、企业所能,“一企一策”制定中长期帮扶规划及年度帮扶计划,科学确定帮扶目标、重点任务、建设项目和资金支持。
(三)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健全优势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积极探索“股权合作、联合开发、就地注册、互利多赢”等模式,创新优势资源开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方式,探索建立集体股权参与项目分红的资产收益长效机制,实现资源开发与地方发展互惠共赢,经济总量与居民收入同步提升,推动欠发达县域优势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派驻管理机制。每户国有企业原则上选派1名中层干部或相当于处级干部进入托底性帮扶县级工作专班任成员,每月到县开展工作不少于7个工作日,协调推进国有企业帮扶工作。派驻干部享受全省定点帮扶等保障政策。派驻期满,由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对其工作表现作出客观真实鉴定;派出企业将其帮扶工作情况和考察考核结果作为职务(级)晋升、评优评先、人才项目推荐等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调度机制。省国资委牵头,每月通报国有企业帮扶工作进度,每季度督导检查,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每年进行考核,每2年开展一次中期评估,每4年开展一次成效评估。采取实地考察、专题调研、明察暗访和交叉检查等方式,适时组织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提升帮扶质效。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强工作协调协同。围绕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加强与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省内结对帮扶、民营企业共兴帮扶等多支帮扶力量的协同配合,调动各方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支持欠发达县域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省市(州)重点项目名单。优化县域营商环境,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对用地、环评等投资审批事项根据职责权限试行承诺制,提高审批效能,加快做好规划、立项、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加快实施。
(二)落实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统筹整合资金安排用于重大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发行政府债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与国有企业加强对接,一对一梳理完善项目融资方案,推动信贷资金精准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盘活国有存量资产,规范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资产支持证券等模式,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三)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将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纳入相应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推动耕地占补平衡统筹机制,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用地报件容缺审查。深入开展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对优先发展且用地集约的重点项目可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供应土地,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可按国家规定分期缴纳。支持水、风、光、天然气(页岩气)资源地争取用电、用气量价优惠并向重点项目倾斜。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可按政策给予资助和奖励。
(四)鼓励科学开发资源。积极探索低效产业用地退出路径,加大存量用地盘活力度,提高利用效率。优化矿业权出让流程,支持国有企业用好相关政策,依法依规获取钒钛、锂矿、磷矿、石墨等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管理,高效利用战略性矿产资源。加快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开展绿色生态价值核算,完善生态资源价值转化路径,探索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水权等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方式。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分工。省国资委负责对国有企业统筹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规划引导、产业布局、项目服务和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国有企业加大项目、资金、技术、人才投入力度,帮助欠发达县域发展特色富民产业。其他国资监管部门(单位)加强对国有企业托底性帮扶欠发达县域工作的指导,分别制定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任务图、时间表,督促企业真帮实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考核评价。省国资委负责建立国有企业托底性帮扶欠发达县域考核评价体系,动态调整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川央企帮扶成效和考核结果反馈国务院国资委和集团总部,地方国有企业帮扶成效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企业领导人员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国有企业可参照制定考核评估办法。
(三)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工作简报制度,聚焦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及时反映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案例等。用好用活各类媒体资源,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大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托底性帮扶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和支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