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坚持“五减五强促五化”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成都市聚焦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创新推行“五减五强促五化”工作法,狠抓队伍整合、职能理顺、层级精简,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执法机制保障。改革实施以来,全市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5个领域共整合市本级18个机构和11个市辖区38个机构,执法效能明显提高。
一、减层级强统筹,实现市区管理一体化。一是明确改革思路。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领域等五大领域实行“市级统筹执法、市区一体化管理”的改革模式,既严格对表落实“市和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改革要求,又确保符合成都市作为特大城市和全省主干城市需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实际。二是分类设置管理方式。市场监管领域实行市区分设执法队伍外,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领域在市级设立执法队伍,并采取派驻的方式统筹承担11个市辖区执法职责,着力减少执法层级,提升执法资源的统筹利用效率。三是实行“市属区管区用”。派驻市辖区的执法队伍实行“市属区管区用”,编制锁定并由市级管理,日常管理和经费保障由区级负责,有效防止人员断崖式分流,避免基层挤占挪用执法编制,充分利用市级平台引进留住专业人才,实现全市进行统一指挥调度,提升执法统筹力。
二、减定编强周转,实现编制管理动态化。一是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针对全市执法编制总量不足的实际,坚持“健身”和“瘦身”相结合,以改革为契机收回执法队伍部分空缺编制,在市级层面建立编制“周转池”,动态保障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执法需要。二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改变过去编制“一核定终身”和“部门所有”的僵化模式,市级执法队伍实行“基本编制+动态管理编制”,基本编制核定从严从紧,动态管理编制实行“市属部门用”,实现编制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对分离。三是建立定期运行评估制度。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构每年底提交职能运行评估年度报告,由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开展运行评估,从制度层面改变“参照加估计”、“协商加平衡”的传统管理方式,为动态管理提供依据,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三、减队伍强综合,实现权力行使集中化。一是部门内综合。将部门内分散的执法权集中,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整合为一支队伍。交通运输部门整合了运政、路政、海事等执法队伍和职责组建1支执法队伍,文化旅游部门整合文化、旅游等执法队伍和职责组建1支执法队伍,实现“一个部门一支执法队伍”。二是部门间综合。推动整合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如市场监管领域整合了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及商务反垄断等原分散在多部门的执法职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整合了环境保护和国土、农业、水利、海洋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碎片化、权责脱节等体制性障碍,实现“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三是跨领域跨部门大综合。探索实行执法队伍限额管理制度,加大县(市、区)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力度,在县级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外设置的执法队伍,市辖区不超过6支、县(市)不超过8支。其中,彭州市对除公安、生态环境保护外的24个部门执法队伍和执法职责进行了整合,集中行使3500余项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武侯区、双流区等推进更多领域执法事项向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探索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
四、减机关强一线,实现队伍设置实战化。一是“两个最大化”优结构。坚持机关“瘦身”和一线“健身”相结合,最大化精简机关设置,市级执法队伍原则上只设1个综合保障类内设机构,其余均按区域和专业相结合的方式设置内设或派出机构。最大化配置专业和一线力量,将90%以上的编制用于专业一线执法,设在市辖区的派出机构人员编制实行锁定,其调整需按程序报批,创造条件让专业人才留在执法监管一线。二是“两个下沉”夯基础。推动执法力量向镇(街道)和产业功能区下沉,整合镇(街道)执法力量和资源,在镇(街道)统一设立综合执法协调机构,同时根据需要由相关部门向产业功能区差异化派驻专业执法队伍,推动“看得见、管不着”向“看得见、管得着”转变。三是“一张清单”明职责。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面清理、优化和精简执法事项,划分各层级执法队伍事权,市级执法队伍主要负责查办全市具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跨行政区域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等和相应市辖区执法案件,县级执法队伍主要负责辖区内执法检查和一般执法案件查处,避免“职责同构”、多层重复执法问题。
五、减环节强效能,实现执法工作智慧化。一是推动“分散执法”向“集成执法”转变。深化“互联网+行政执法”,推广使用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服务平台,将11个部门的1784项行政执法事项集成到平台运行,构建集指挥、协调、决策、处置、监督、考核为一体的智慧执法体系,加强执法协同,降低执法成本。二是推动“业务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变。打破部门“信息孤岛”,整合法律法规、执法人员数据等建立平台数据库,同时加强与成都市网络理政平台等其他平台互联互通,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全面提升执法监管的反应速度和处置效率。三是推动“粗放执法”向“规范执法”转变。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操作指南,建立标准化办案模板,形成从案件来源到结果反馈的业务闭环,强化源头治理、过程管控、末端问责,有效解决执法标准不一、程序不规范、人为干预等难题,促进行政执法阳光、高效、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