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遏制近期全省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11月25日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电视电话会议、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情况;
(二)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基层、操作层面情况;
(三)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煤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川安委〔2013〕35号),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情况;
(四)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3〕35号),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各市(州)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煤矿整顿关闭和复工复产验收情况;
(六)《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公告全省第十一批重大安全隐患的通知》(川安委〔2013〕20号)公告隐患整改情况;
(七)2013年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八)2013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查处结案情况,事故责任追究情况,事故处理结果信息公开情况;
(九)春节、“两会”期间应急值守安排部署情况。
二、督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督查组对各市(州)至少进行两轮督促检查。1月25日前完成第一轮督查,并于1月28日前将第一轮检查总结报省政府安办汇总后报省政府。
三、督查地区
全省21个市(州)。每轮督促检查不少于2个县(市、区),基层单位不少于6个(包括企业)。各市(州)须提供不少于30个受检单位(包括企业),供督查组随机抽查。
四、督查组组成
省政府安委会组织21个综合督查组,具体分工安排遵循《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活动的通知》(川安委〔2013〕21号)中的分工(见附件1)。
五、督查方式
按照“四不两直”要求 (即不发通知,不向地方政府打招呼,不听取一般性工作汇报,不用当地人员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采取明查暗访、突检突查、面上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全力推动地方政府和各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真整改真治理,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和事故防范,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督查活动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各督查组要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督查工作部署安排,出发前制定本组具体督查方案(督查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件2),要结合被督查地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拟定重点督查内容,进一步细化督查重点、责任分工和具体行程安排,并报省政府安办备案。省政府安办要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各督查组在地方督查期间,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向其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发整改通知单,并抄报省政府安办;对无特殊原因未完成2013年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综合督查查出隐患整改的市(州),抄报省政府安办,由省政府安办报省政府,并抄送省委组织部和监察厅。
(三)每轮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向当地政府书面反馈督查情况。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于4月8日前形成督查总结报告报送省政府安办汇总后报省政府。
(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单位要自觉接受督查检查,认真落实整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全力配合,为督查创造良好工作条件。
(五)各督查组要轻车简从,督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转变作风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联 系 人:孟静
联系电话:(028)86635121
电子邮箱:mymy1688@sohu.com
附件下载:
附件1: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综合督查分组安排.doc
附件2: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综合督查具体内容和要求.doc
责任编辑:
anqua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