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四步走”开展2017年财政内部监督检查
二是突出检查内容。结合《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四川省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了对本级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管理情况;国库和集中收付、国库现金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情况;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监缴入库情况;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等十项重点检查项目,确保内部督查检查工作的重点性、全面性和完整性。
三是严格检查程序。严格按照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内部监督检查方式,实现“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监管的有机融合。做到事前对预算编制、下达、调整和财政资金分配各项流程的监督;事中对预算内外收入征收部门和国库部门征收、划分、留解、退付预算收入情况进行监督;事后对各科室(单位)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内控制度执行及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的进行监督。
四是强化成果运用。要求各业务科室(单位)建立健全财政内部监督成果跟踪落实和运用机制,将财政监督结果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资金下达等挂钩,并建立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共享检查成果和检查协作的长效机制。同时,将监督检查的结果作为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等各项财政预算审批环节及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