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投入 强化监管 德阳市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是重绩效,强监管。开展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做好对县(市、区)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和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开展2016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绩效评价,运用绩效评价和考核结果,促使县级加大扶贫投入,提升资金管理绩效。开展调研督查,定期调查统计扶贫资金支出情况,对扶贫资金支出缓慢、结存金额较大的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县(市、区)财政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支出进度。
三是建机制,优结构。采用因素分配法,按照贫困人口规模等因素分配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突出资金分配的科学性。聚焦贫困户,突出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将到户率不得低于70%的要求纳入市对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研究建立三项基金补偿机制,突出政策的可持续性。
四是放权责,促整合。落实扶贫项目“四到县”制度要求,放权赋能,权责到县,由县级自主选项、审批,市级其他支农资金也参照扶贫资金管理模式下放权责,县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能力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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