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川府函〔2014〕123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遂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的请示》(遂府〔2014〕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遂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遂宁市的城市性质为:成渝经济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四川省的次级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产业基地,以“养心”文化为特色的现代生态花园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317平方公里的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规划统一管理。规划控制目标为:2020年城市常住人口112万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110.49平方公里。城市用地终极规模210平方公里,城市终极人口规模210万人。根据遂宁市资源、环境实际条件,重视集约和节约利用土地,有效控制280平方公里的城市开发边界,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按照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发展要求,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条件,有重点地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优化城镇布局,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四、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体系。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给水、排水、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健全包括防震、防洪、消防、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加强生态绿地保护,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建设以滨江公园绿地、生态湿地公园以及生态绿岛为“一湖”,以中心城区东部和中部两片贯穿南北的两大山脉为“两山”,以盟河、渠河、琼江三条水系为滨水带状绿地廊道为“三廊”,以“两山”延伸至城市内部的五条楔状绿地为“五楔”以及以城市内部的独立山体,打造结构性的郊野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等多种类型的点状绿地形生态绿地为“多点”的城市绿地系统。注重城市园林绿化和景观风貌塑造,促进山水城和谐相融,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质量。
《总体规划》是遂宁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你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同时,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