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四川广汉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四川德阳广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
川府函〔2014〕69号
德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四川广汉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德阳广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请示》(德府〔2014〕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四川广汉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四川德阳广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二、四川德阳广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支撑体系,着力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优势产业,做好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工作,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4年4月30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