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连天山省级森林公园的批复
川府函〔2014〕56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连天山”省级森林公园的请示》(宜府〔2013〕16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四川省连天山森林公园。
二、四川省连天山森林公园位于江安县仁和乡、大妙乡、大井镇、底蓬镇境内,面积14474公顷,地理坐标东经105°04′40″—105°14′27″、北纬28°26′22″—28°34′38″。四界范围为:东至仁和乡来龙村兴隆坝,南至大井镇五丰村廋湾,西至大井镇铜锣村铜锣山,北接大妙乡兰花村庙田(各控制点坐标详见附件)。
三、森林公园内原有权属关系不变。
四、你市应在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完成《四川省连天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报林业厅,待审查批准后实施。应按照《森林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完成森林公园划界立标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附件:1.四川省连天山森林公园界线范围图
2.四川省连天山森林公园范围控制点位坐标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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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府函56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