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震灾区防雷工作的通知

  • 2013年04月23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字体:
  • 川办函[2013]61号

    (已失效)

    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目前,我省已进入雷电灾害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有效保障救援人员和灾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雷电监测预警预报

      气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震灾区雷电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提供雷电预警预报信息,重点针对地震灾区加密制作雷电业务服务产品,并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方式滚动发布。

      二、广泛开展防雷科普宣传

      气象、宣传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组织开展防雷科普知识宣传,切实提高灾区群众防雷安全意识和防灾自救能力。

      三、切实完善临时安置点防雷措施

      气象部门要积极参与地震灾区灾民临时安置点的选址及有关规划工作,充分考虑雷电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加强防雷安全技术指导。地震过渡安置房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地震过渡安置房防雷技术规范》(DB51/T851—2008)要求,采取必要的雷电防护措施。建成的地震过渡安置房以及临时安置点在投入使用前,住房城乡建设、气象等部门一定要联合验收其雷电防护措施,最大限度消除雷击安全隐患。

      四、全面开展灾区防雷安全检测

      地震灾区防雷检测技术机构要组织精干队伍,认真开展地震灾区防雷安全检测。加强对灾后仍在使用的重要设施、重点场所(如学校、医院等)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测,对存在雷灾隐患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积极督促整改。加强对灾区临时安置点特别是过渡安置房的防雷安全检测,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技术依据。

      五、及时报告、处置雷电灾情

      地震灾区一旦发生雷电灾害,有关部门应当配合气象部门及时开展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应急处置;气象主管机构要将雷灾调查、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附件:气象部门相关联系电话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3日



    附件



    气象部门相关联系电话


      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028—87322167

      省(成都市)防雷中心办公室   028—87311356

      雅安市气象局办公室       0835—2223018

      雅安市防雷中心         0835—2234089

      雅安市芦山县气象局       0835—6522462

      雅安市宝兴县气象局       0835—6822589

      雅安市名山县气象局       0835—3222236

      雅安市天全县气象局       0835—7226516

      雅安市荥经县气象局       0835—7826058

      雅安市汉源县气象局       0835—4222881

      雅安市石棉县气象局       0835—8865058

      德阳市防雷中心         0838—2401750

      绵阳市防雷中心         0816—2860823

      眉山市防雷中心         028—38107367

      乐山市防雷中心         0833—2102742

      遂宁市防雷中心         0825—2251420

      南充市防雷中心         0817—2569743

      广安市防雷中心         0826—5100396

      达州市防雷中心         0818—2658464

      资阳市防雷中心         028—26757213

      内江市防雷中心         0832—2175524

      自贡市防雷中心         0813—2105870

      宜宾市防雷中心         0831—3557144

      甘孜州防雷中心         0836—2875162

      阿坝州防雷中心         0837—2821164

      凉山州防雷中心         0834—3281783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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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震灾区防雷工作的通知

  • 2013年04月23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川办函[2013]61号

    (已失效)

    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目前,我省已进入雷电灾害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有效保障救援人员和灾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雷电监测预警预报

      气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震灾区雷电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提供雷电预警预报信息,重点针对地震灾区加密制作雷电业务服务产品,并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方式滚动发布。

      二、广泛开展防雷科普宣传

      气象、宣传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组织开展防雷科普知识宣传,切实提高灾区群众防雷安全意识和防灾自救能力。

      三、切实完善临时安置点防雷措施

      气象部门要积极参与地震灾区灾民临时安置点的选址及有关规划工作,充分考虑雷电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加强防雷安全技术指导。地震过渡安置房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地震过渡安置房防雷技术规范》(DB51/T851—2008)要求,采取必要的雷电防护措施。建成的地震过渡安置房以及临时安置点在投入使用前,住房城乡建设、气象等部门一定要联合验收其雷电防护措施,最大限度消除雷击安全隐患。

      四、全面开展灾区防雷安全检测

      地震灾区防雷检测技术机构要组织精干队伍,认真开展地震灾区防雷安全检测。加强对灾后仍在使用的重要设施、重点场所(如学校、医院等)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测,对存在雷灾隐患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积极督促整改。加强对灾区临时安置点特别是过渡安置房的防雷安全检测,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技术依据。

      五、及时报告、处置雷电灾情

      地震灾区一旦发生雷电灾害,有关部门应当配合气象部门及时开展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应急处置;气象主管机构要将雷灾调查、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附件:气象部门相关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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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象部门相关联系电话


      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028—87322167

      省(成都市)防雷中心办公室   028—87311356

      雅安市气象局办公室       0835—2223018

      雅安市防雷中心         0835—2234089

      雅安市芦山县气象局       0835—6522462

      雅安市宝兴县气象局       0835—6822589

      雅安市名山县气象局       0835—3222236

      雅安市天全县气象局       0835—7226516

      雅安市荥经县气象局       0835—7826058

      雅安市汉源县气象局       0835—4222881

      雅安市石棉县气象局       0835—8865058

      德阳市防雷中心         0838—2401750

      绵阳市防雷中心         0816—2860823

      眉山市防雷中心         028—38107367

      乐山市防雷中心         0833—2102742

      遂宁市防雷中心         0825—2251420

      南充市防雷中心         0817—2569743

      广安市防雷中心         0826—5100396

      达州市防雷中心         0818—2658464

      资阳市防雷中心         028—26757213

      内江市防雷中心         0832—2175524

      自贡市防雷中心         0813—2105870

      宜宾市防雷中心         0831—3557144

      甘孜州防雷中心         0836—2875162

      阿坝州防雷中心         0837—2821164

      凉山州防雷中心         0834—328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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