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研究近期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纪要的紧急通知
川府办发电[2011]3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研究近期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纪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审定,现紧急下发,各县(市、区)务必在今日内将此件发至乡(镇),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 一一年七月五日
研究近期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纪要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7月5日,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魏宏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汛期特别是近期强降雨天气下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省政府副秘书长薛康,水利厅、交通运输厅、教育厅、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政府应急办、四川电监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省气象局关于近期气候特点和天气趋势变化情况的汇报,国土资源厅通报了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与会部门就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会商。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特别是入汛后,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加强宣传、培训、演练,各单位和广大群众预防避让、主动避让、安全第一的意识普遍增强,近年来实施的一大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严峻的防灾形势,全省上下有效防范了地质灾害,特别是清平、映秀、龙池等关键区域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切实发挥了综合防灾功能,经受住了多次强降雨考验,最大限度地减轻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尽管受多次强降雨天气影响,进入汛期以来全省地质灾害呈现多发、频发和群发态势,但因灾死亡和失踪人数较去年同期减少了60%。
会议强调,今年入汛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气温偏高、暴雨偏早、降水偏多、分布偏广,特别是6月中旬以来经历了“6·16”、“6·21”、“6·30”、“7·4”等多次较大范围的强降雨天气过程,泥石流、滑坡、崩塌灾害频繁发生,致使部分交通中断、工矿企业严重受损。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我省大部分地区降雨集中,局部地区将有大到暴雨。受前期连续强降雨及近期可能发生的强降雨影响,极易发生地质灾害,防范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异常艰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务必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落实到人头,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始终坚持监测、巡查和及时预警。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巡查排查工作,通过基层一线地质灾害监测员特别是汛期群测群防专职监测员加强现场盯守监测、雨时加密巡查、灾前果断预警,及早发现隐患,严密掌控灾点,及时预警撤离,将监测、巡查、预警这一操作面防范地质灾害的关键环节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市(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在所有地质灾害隐患区内有群众居住的地方必须确保落实专人值守、领导带班,各工程建设单位、工矿企事业单位必须确保专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把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要求传达到基层,及时把各地的雨情、险情、灾情上报并向当地单位和群众通报,及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
(三)切实抓好“预防避让”、“主动避让”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预防避让”和“主动避让”的防灾工作要求,严密关注雨情、灾情发展变化趋势,提前做好地质灾害避让工作。一旦发现预警降雨量可能诱发地质灾害时,要在第一时间通报预警,果断组织群众提前避让、主动避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矿企事业单位要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及时获取预警信息,迅速组织人员撤离,提前疏散至安全地带。
(四)认真落实政府和部门防灾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加强领导,注重预防,主动应对,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必须坚守岗位。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并加强对下属单位和系统部门的督促指导。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衔接,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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