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推出生态环境领域十二条“放管服”改革举措

  • 2022年07月25日 16时02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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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以来,内江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从深化审批改革、优化行政执法、强化涉企服务、改善生态环境4个方向破题,出台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12条具体举措,助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改革,提升服务质效。一是加快环评审批改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融合,探索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申请事项同步审查、审批,实现两项行政许可“一窗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严格落实“豁免管理一批、承诺审批一批、加快推进一批”的环评管理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名录(2021年版)》未作规定和已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40个二级行业予以环评豁免,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民生行业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对急需开工和环境问题复杂的重点项目实施环评预审。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制发《手把手教您在“一网通办”下办理环评审批》等10本政务服务指南,建立“一体化平台”日自检机制,国家、省发布清单及时认领,按时更新5项事项,落实“川渝通办”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分三批次配置“川渝通办”事项10项。三是持续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建立重点项目环评对口服务机制,明确专人专班,采取主动服务、帮办代办等方式,提前介入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完成2022年重点项目环评审批76个。同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立小微企业“三个一”环保服务制度。今年以来,接待咨询企业196户,解决实际困难222个。

    二、优化执法,突出差异化监管。一是细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明确企业环境风险类别,对环境管理水平高、环境风险较低的企业,适当减少抽查频次。对同一年度中已由市级抽查且未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的企业,各县(市、区)不再进行日常检查,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菅活动的干扰。二是实施正面清单差异化执法监管。将污染治理水平较高、守法情况良好的23户企业纳入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利用自动监测、电量监控等非现场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初次环境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减免行政处罚。三是慎用强制性执法手段。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企业,尽可能不实施行政强制。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严格限定在所必需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三、解难纾困,助推企业发展。一是精准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按照国家要求,根据污染排放强度、治理水平高低将企业评定为A、B、C、D等级,工艺水平领先、依法守规的A类企业在应急响应期间可免予停产限产,工艺水平落后、存在违法记录的D类企业将被要求采取更多响应措施。二是强化法制宣传和服务。常态化开展送法规、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四送”活动,定期组织环境监管人员、环保技术专家进企业开展环境“诊疗”服务,采取查找环境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编制整改方案、开展集中培训等方式,现场帮助企业解决制约发展的各类环境问题36个。三是完善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将136户企业纳入市级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完善金融机构环境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强化与公检法司协作配合,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联合惩戒机制。

    四、改善生态,腾出环境容量。一是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强化重点流域、湖库水质管控,协同控制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污染,强化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管理,全市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连续三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二是推动生态价值高效转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强化“三线一单”在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应用,明确全市及各县(市、区)环境质量底线和污染总量控制上限,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60万千瓦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通过省级认定,水泥行业全部完成深度治理,为低耗能、低排放、高水平项目发展腾出更多环境容量。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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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市推出生态环境领域十二条“放管服”改革举措

  • 2022年07月25日 16时02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今年以来,内江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从深化审批改革、优化行政执法、强化涉企服务、改善生态环境4个方向破题,出台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12条具体举措,助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改革,提升服务质效。一是加快环评审批改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融合,探索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申请事项同步审查、审批,实现两项行政许可“一窗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严格落实“豁免管理一批、承诺审批一批、加快推进一批”的环评管理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名录(2021年版)》未作规定和已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40个二级行业予以环评豁免,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民生行业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对急需开工和环境问题复杂的重点项目实施环评预审。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制发《手把手教您在“一网通办”下办理环评审批》等10本政务服务指南,建立“一体化平台”日自检机制,国家、省发布清单及时认领,按时更新5项事项,落实“川渝通办”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分三批次配置“川渝通办”事项10项。三是持续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建立重点项目环评对口服务机制,明确专人专班,采取主动服务、帮办代办等方式,提前介入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完成2022年重点项目环评审批76个。同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立小微企业“三个一”环保服务制度。今年以来,接待咨询企业196户,解决实际困难222个。

    二、优化执法,突出差异化监管。一是细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明确企业环境风险类别,对环境管理水平高、环境风险较低的企业,适当减少抽查频次。对同一年度中已由市级抽查且未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的企业,各县(市、区)不再进行日常检查,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菅活动的干扰。二是实施正面清单差异化执法监管。将污染治理水平较高、守法情况良好的23户企业纳入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利用自动监测、电量监控等非现场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初次环境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减免行政处罚。三是慎用强制性执法手段。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企业,尽可能不实施行政强制。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严格限定在所必需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三、解难纾困,助推企业发展。一是精准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按照国家要求,根据污染排放强度、治理水平高低将企业评定为A、B、C、D等级,工艺水平领先、依法守规的A类企业在应急响应期间可免予停产限产,工艺水平落后、存在违法记录的D类企业将被要求采取更多响应措施。二是强化法制宣传和服务。常态化开展送法规、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四送”活动,定期组织环境监管人员、环保技术专家进企业开展环境“诊疗”服务,采取查找环境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编制整改方案、开展集中培训等方式,现场帮助企业解决制约发展的各类环境问题36个。三是完善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将136户企业纳入市级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完善金融机构环境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强化与公检法司协作配合,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联合惩戒机制。

    四、改善生态,腾出环境容量。一是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强化重点流域、湖库水质管控,协同控制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污染,强化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管理,全市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连续三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二是推动生态价值高效转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强化“三线一单”在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应用,明确全市及各县(市、区)环境质量底线和污染总量控制上限,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60万千瓦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通过省级认定,水泥行业全部完成深度治理,为低耗能、低排放、高水平项目发展腾出更多环境容量。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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