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8年03月06日 09时14分
  • 来源: 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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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发展改革委职能简介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省级以上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4.负责汇总分析全省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省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省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6.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省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7.负责全省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省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省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省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9.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0.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省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省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1.负责全省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省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4.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省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5.负责与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工作衔接,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省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省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16.负责组织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7.承担省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省攀西地区资源开发领导小组)、省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8.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全力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暨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不折不扣抓好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再创佳绩。

      1.着力抓好一批重要工作

      一是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着力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健全会商、基层调研、协作联动“三个制度”,坚持定期形成经济形势专项分析、专题分析、综合分析“三个报告”,不断推动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分析成果运用“三个创新”,提高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强化政策预研储备,及时提出重大政策措施建议,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实现年度主要预期目标。

      二是扎实抓好重大规划中期评估及重点规划编制。组织开展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和藏区发展等“十三五”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加快编制《成都国际航空枢纽战略规划》《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四川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规划》,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总体规划》编制,推动编制《四川省铁路发展规划(2018—2035年)》。

      三是继续实施“项目年”部署。持续抓好投资和项目工作,精准对接国家投资方向,稳定和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坚持分级分类高强度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稳步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规范有序推进PPP工作,促进全省投资平稳增长。着力抓好700个省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100个省级重点推进项目建设。完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和重点项目推进的联动协同机制,着力构建“省市县纵深推动、部门横向联动、社会各方合力协同”工作格局。强化落实重大项目稽察制度,抓好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推动重大项目尽快落地见效。

      四是大力推进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以共建成都现代综合交通枢纽示范城市为契机,打造成都国际性综合交通主枢纽。加快建设高速铁路北上、南下、东进出川大通道,融入国家高速铁路网。积极推动成都平原城市群铁路公交化运营。加快推进省际、成渝城市群及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等高速公路大通道建设。加强四大城市群之间及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快速交通衔接。积极推进国家通用航空示范试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继续推动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强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主要江河治理骨干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五是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编制完成乡村振兴规划。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深化统筹城乡改革发展,深入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支持开发性金融促进返乡创业。

      六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推进国际产能合作“1122”工程,举办国际产能合作论坛,创建中西部地区国际产能合作示范省。提升中欧班列(成都)国际运输能力。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着力实施“三水共治”,支持泸州港、宜宾港等发展江海联运,深化长江上游区域合作机制,推动沿江流域高质量发展。加强泛珠区域合作和川台经贸合作,筹办泛珠西向开放合作论坛。协同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

      七是全面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全力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四川,积极培育交叉学科重大研究平台。努力创建一批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认定一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启动建设省级产业创新中心。高质量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努力争取承办2018年全国双创活动周主会场。

      八是深入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完善省领导联系指导五大经济区发展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五大经济区协同发展。加强县域经济分类指导,深化特色经济强县试点示范。认真履行省天府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深化重大发展战略研究,完善统计监测和信息报送制度。着力推动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开展革命老区“红色+绿色”产业振兴试点。统筹推进国际空港新城和成都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

      九是着力抓好重点产业发展。启动实施增强四川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行动。做大做强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大力推进页岩气产业发展。着力推进重点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自贡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攀枝花老工业区示范工程加快建设,统筹推进石棉等6个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和接续替代产业培育;印发实施《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2年)》,组织第四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公开招标,着力培育钛及钛合金高端应用产业。

      十是全力抓好脱贫攻坚牵头任务。推动实施34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聚焦聚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推动落实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专项和藏区新居、易地扶贫搬迁、旅游铁路建设、电网建设、光伏扶贫5个子项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我省《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推动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施方案(2018—2020年)》。持续推进藏区“十三五”规划项目实施,制定实施2018年藏区六项民生工程计划“1+6”工作方案。

      十一是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发展。深化收入分配领域配套改革,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增收激励计划试点。积极推进社会事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五大公共服务工程,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幸福产业,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加大社会领域产业投入。

      十二是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统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后续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等问题整改。研究制定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实施方案,推进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出台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组织推动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城市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和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加快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加快建设西部环境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是有序推进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协调推进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及5个专项实施方案实施。加强对恢复重建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加快规划项目实施。指导推动茂县泥石流等灾区加快重建进程。

      十四是继续保持物价运行稳定。加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工作,做好重要商品、主要农产品价格监测和市场应急保供稳价工作。继续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全年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

      2.着力抓好一批重点改革

      一是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5个专项方案落地落实。持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研究提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及责任分工。

      二是扎实抓好全面创新改革“一号工程”。全面梳理和滚动完善“9张清单”,聚焦30项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确保顺利完成改革任务。大力实施重点改革攻坚行动,进一步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研究制定全面创新改革带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推动全面创新改革红利加快释放。

      三是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适时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不见面”改革,探索打造全省统一投资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系统。探索推行项目咨询评估联合评审机制。制定四川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实施办法。

      四是继续深化价格改革。修订出台我省新版政府定价目录。建立健全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建立完善“四级目录清单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调整。持续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制定出台放开营利性民办学历教育收费政策。

      五是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规范现有市场化交易品种,探索开展电力现货交易试点。大力推进直购电市场化交易,用足用好藏区留存电、富余水电、电能替代政策。继续推进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加快推进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建设。

      六是深入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及通报约谈制度,启动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探索建立企业、个人及社会组织三大信用档案,稳妥推进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三大领域信用应用。

      3.着力抓好一批重大问题研究

      重点推进面向2035年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提升四川开放型经济水平战略、四川省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等重大课题研究。积极组织开展四川省中等收入群体调查研究、四川省五大经济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等重要课题研究。

      4.着力抓好一批重大项目

      加快推动机场、铁路、公路、水运、产业、能源、水利、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发展改革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四川省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四川省成本监审局、四川省价格监测局、四川省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金沙江办)、四川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经济信息中心、四川省成本物价研究所、四川省经济发展研究院、四川省发展与改革研究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发展改革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21230.06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04.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774.8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197.69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00万元,上年结转减少1327.0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收入预算21230.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6964.42万元,占32.8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77.40万元,占62.5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88.24万元,占2.77%;其他收入400万元,占1.88%。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支出预算2123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3.59万元,占48.82%,项目支出10866.47万元,占51.1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895.18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910.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774.83万元,上年结转减少113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77.40万元,上年结转4617.7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15.63万元、教育支出180.3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1.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2.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1.4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277.4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774.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本支出增加418.1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19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15.63万元,占76.09%;教育支出180.38万元,占1%;科学技术支出501.82万元,占2.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20万元,占7.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2.72万元,占3.70%;节能环保支出750万元,占4.19%;住房保障支出921.43万元,占5.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095.33万元,主要用于: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及下属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车贴、日常运转等,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和发展改革工作的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591.55万元,主要用于:省发展改革委机关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发展改革重要工作、重点改革、重大问题研究、重大项目及监督检查、能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27.20万元,主要用于:省发展改革委机关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和职能工作的正常运转。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302.7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物价系统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物价管理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等,以保障物价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468.4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省经济信息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和职能工作的正常运转。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76万元,主要用于:向农调户发放农调补助,向各市(州)发放工作经费,完成相关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180.38万元,主要用于:发展改革系统各类业务培训支出,为推动发展改革持续加强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8.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04.4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科研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和职能工作的正常运转。

      9.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8年预算数为183.89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我省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对策、贫困县脱贫摘帽后发展问题、我省特色小镇建设融资模式、问题和对策、新形势下我省汽车产业转型发展、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趋势性变化及对策、推进我省乡村振兴发展的思路与对策、新时代四川发展的战略目标、推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共享经济发展对城市管理的影响、科技支撑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12个课题研究,经费用于开支差旅费、资料费、印刷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5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科研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等支出,以保障离休人员正常生活需要。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278.74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离休人员离休费等支出,以保障离休人员正常生活需要。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92.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与算数为76.8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保障下属事业单位应缴的职业年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56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困难补助。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36.1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下属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以保障委机关、下属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7.7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以保障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28.81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下属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计算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以保障委机关、下属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709.4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21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计算的无房人员购房补贴支出,以补贴无房人员购房需要。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75.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43.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31.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6.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20万元,公务接待费168.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8.2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相比下降7.69%。主要原因是出访任务减少。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4次,3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现代农业发展与合作调研团,拟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2.城市群发展与合作调研团,拟出访英国、法国、捷克;3.四川省境外招投标管理调研团,拟出访巴西、阿根廷;4.国外价格监管与反垄断调研团,拟出访比利时、法国、德国等。

      出国(境)团组计划完成以下出访任务:1.拜访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三国有关农业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深入调研三国在农业支持和保护、对外投资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了解其发展现代农业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推动我省在现代农业领域的对外合作,为我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提供有益的借鉴;2.拜访英国城市群发展相关部门,了解英国关于北方城市群发展的情况,推动成渝城市群与英国北方城市群交流合作;拜访法国核电管理部门,调研核电建设项目和政府在核电管理中的职能;调研捷克油气重大项目,推动我省油气设备走出去;3.针对当前国家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巴西、阿根廷两国政府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先进做法,拜访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州主管官员,重点了解政府投资招投标管理及项目建设相关立法、制度规范、职责划分及运行机制;4.拜访比利时、法国、德国价格监督管理和反垄断主管部门,调研欧盟在反垄断方面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在价格监管方面的有效做法,为我省价格监管和反垄断工作提供有益借鉴,进一步提升我省价格监管和反垄断工作的水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23.2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精神和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接待费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我委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外事接待费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国考察团等来川考察、投资等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交流座谈会场租赁费、外事礼品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8.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其他省市来川调研、交流、检查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相比下降2.0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精神和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9辆,其中:轿车21辆,越野车7辆,商务车10辆,中巴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22万元。用于39辆公务用车所需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及国家部委和其他省市来川调研考察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省发展改革委下属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四川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四川省成本调查监审局、四川省价格监测局等4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金沙江办)、四川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31.9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7.53万元,增长1.5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省发展改革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993.2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打印设备、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空调机、办公家具,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物业管理、软件开发及其他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省发展改革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省发展改革委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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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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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8年03月06日 09时14分
  • 来源: 省发展改革委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发展改革委职能简介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省级以上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4.负责汇总分析全省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省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省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6.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省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7.负责全省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省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省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省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9.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0.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省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省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1.负责全省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省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4.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省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5.负责与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工作衔接,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省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省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16.负责组织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7.承担省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省攀西地区资源开发领导小组)、省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8.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全力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暨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不折不扣抓好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再创佳绩。

      1.着力抓好一批重要工作

      一是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着力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健全会商、基层调研、协作联动“三个制度”,坚持定期形成经济形势专项分析、专题分析、综合分析“三个报告”,不断推动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分析成果运用“三个创新”,提高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强化政策预研储备,及时提出重大政策措施建议,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实现年度主要预期目标。

      二是扎实抓好重大规划中期评估及重点规划编制。组织开展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和藏区发展等“十三五”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加快编制《成都国际航空枢纽战略规划》《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四川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规划》,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总体规划》编制,推动编制《四川省铁路发展规划(2018—2035年)》。

      三是继续实施“项目年”部署。持续抓好投资和项目工作,精准对接国家投资方向,稳定和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坚持分级分类高强度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稳步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规范有序推进PPP工作,促进全省投资平稳增长。着力抓好700个省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100个省级重点推进项目建设。完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和重点项目推进的联动协同机制,着力构建“省市县纵深推动、部门横向联动、社会各方合力协同”工作格局。强化落实重大项目稽察制度,抓好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推动重大项目尽快落地见效。

      四是大力推进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以共建成都现代综合交通枢纽示范城市为契机,打造成都国际性综合交通主枢纽。加快建设高速铁路北上、南下、东进出川大通道,融入国家高速铁路网。积极推动成都平原城市群铁路公交化运营。加快推进省际、成渝城市群及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等高速公路大通道建设。加强四大城市群之间及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快速交通衔接。积极推进国家通用航空示范试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继续推动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强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主要江河治理骨干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五是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编制完成乡村振兴规划。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深化统筹城乡改革发展,深入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支持开发性金融促进返乡创业。

      六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推进国际产能合作“1122”工程,举办国际产能合作论坛,创建中西部地区国际产能合作示范省。提升中欧班列(成都)国际运输能力。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着力实施“三水共治”,支持泸州港、宜宾港等发展江海联运,深化长江上游区域合作机制,推动沿江流域高质量发展。加强泛珠区域合作和川台经贸合作,筹办泛珠西向开放合作论坛。协同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

      七是全面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全力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四川,积极培育交叉学科重大研究平台。努力创建一批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认定一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启动建设省级产业创新中心。高质量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努力争取承办2018年全国双创活动周主会场。

      八是深入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完善省领导联系指导五大经济区发展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五大经济区协同发展。加强县域经济分类指导,深化特色经济强县试点示范。认真履行省天府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深化重大发展战略研究,完善统计监测和信息报送制度。着力推动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开展革命老区“红色+绿色”产业振兴试点。统筹推进国际空港新城和成都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

      九是着力抓好重点产业发展。启动实施增强四川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行动。做大做强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大力推进页岩气产业发展。着力推进重点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自贡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攀枝花老工业区示范工程加快建设,统筹推进石棉等6个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和接续替代产业培育;印发实施《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2年)》,组织第四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公开招标,着力培育钛及钛合金高端应用产业。

      十是全力抓好脱贫攻坚牵头任务。推动实施34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聚焦聚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推动落实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专项和藏区新居、易地扶贫搬迁、旅游铁路建设、电网建设、光伏扶贫5个子项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我省《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推动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施方案(2018—2020年)》。持续推进藏区“十三五”规划项目实施,制定实施2018年藏区六项民生工程计划“1+6”工作方案。

      十一是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发展。深化收入分配领域配套改革,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增收激励计划试点。积极推进社会事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五大公共服务工程,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幸福产业,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加大社会领域产业投入。

      十二是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统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后续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等问题整改。研究制定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实施方案,推进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出台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组织推动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城市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和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加快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加快建设西部环境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是有序推进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协调推进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及5个专项实施方案实施。加强对恢复重建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加快规划项目实施。指导推动茂县泥石流等灾区加快重建进程。

      十四是继续保持物价运行稳定。加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工作,做好重要商品、主要农产品价格监测和市场应急保供稳价工作。继续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全年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

      2.着力抓好一批重点改革

      一是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5个专项方案落地落实。持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研究提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及责任分工。

      二是扎实抓好全面创新改革“一号工程”。全面梳理和滚动完善“9张清单”,聚焦30项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确保顺利完成改革任务。大力实施重点改革攻坚行动,进一步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研究制定全面创新改革带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推动全面创新改革红利加快释放。

      三是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适时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不见面”改革,探索打造全省统一投资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系统。探索推行项目咨询评估联合评审机制。制定四川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实施办法。

      四是继续深化价格改革。修订出台我省新版政府定价目录。建立健全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建立完善“四级目录清单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调整。持续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制定出台放开营利性民办学历教育收费政策。

      五是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规范现有市场化交易品种,探索开展电力现货交易试点。大力推进直购电市场化交易,用足用好藏区留存电、富余水电、电能替代政策。继续推进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加快推进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建设。

      六是深入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及通报约谈制度,启动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探索建立企业、个人及社会组织三大信用档案,稳妥推进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三大领域信用应用。

      3.着力抓好一批重大问题研究

      重点推进面向2035年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提升四川开放型经济水平战略、四川省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等重大课题研究。积极组织开展四川省中等收入群体调查研究、四川省五大经济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等重要课题研究。

      4.着力抓好一批重大项目

      加快推动机场、铁路、公路、水运、产业、能源、水利、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发展改革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四川省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四川省成本监审局、四川省价格监测局、四川省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金沙江办)、四川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经济信息中心、四川省成本物价研究所、四川省经济发展研究院、四川省发展与改革研究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发展改革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21230.06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04.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774.8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197.69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00万元,上年结转减少1327.0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收入预算21230.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6964.42万元,占32.8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77.40万元,占62.5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88.24万元,占2.77%;其他收入400万元,占1.88%。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支出预算2123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3.59万元,占48.82%,项目支出10866.47万元,占51.1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895.18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910.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774.83万元,上年结转减少113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77.40万元,上年结转4617.7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15.63万元、教育支出180.3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1.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2.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1.4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277.4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774.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本支出增加418.1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19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15.63万元,占76.09%;教育支出180.38万元,占1%;科学技术支出501.82万元,占2.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20万元,占7.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2.72万元,占3.70%;节能环保支出750万元,占4.19%;住房保障支出921.43万元,占5.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095.33万元,主要用于: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及下属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车贴、日常运转等,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和发展改革工作的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591.55万元,主要用于:省发展改革委机关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发展改革重要工作、重点改革、重大问题研究、重大项目及监督检查、能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27.20万元,主要用于:省发展改革委机关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和职能工作的正常运转。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302.7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物价系统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物价管理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等,以保障物价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468.4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省经济信息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和职能工作的正常运转。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76万元,主要用于:向农调户发放农调补助,向各市(州)发放工作经费,完成相关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180.38万元,主要用于:发展改革系统各类业务培训支出,为推动发展改革持续加强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8.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04.4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科研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和职能工作的正常运转。

      9.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8年预算数为183.89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我省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对策、贫困县脱贫摘帽后发展问题、我省特色小镇建设融资模式、问题和对策、新形势下我省汽车产业转型发展、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趋势性变化及对策、推进我省乡村振兴发展的思路与对策、新时代四川发展的战略目标、推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共享经济发展对城市管理的影响、科技支撑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12个课题研究,经费用于开支差旅费、资料费、印刷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5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科研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等支出,以保障离休人员正常生活需要。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278.74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离休人员离休费等支出,以保障离休人员正常生活需要。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92.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与算数为76.8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保障下属事业单位应缴的职业年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56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困难补助。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36.1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下属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以保障委机关、下属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7.7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以保障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28.81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下属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计算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以保障委机关、下属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709.4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21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计算的无房人员购房补贴支出,以补贴无房人员购房需要。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75.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43.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31.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6.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20万元,公务接待费168.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8.2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相比下降7.69%。主要原因是出访任务减少。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4次,3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现代农业发展与合作调研团,拟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2.城市群发展与合作调研团,拟出访英国、法国、捷克;3.四川省境外招投标管理调研团,拟出访巴西、阿根廷;4.国外价格监管与反垄断调研团,拟出访比利时、法国、德国等。

      出国(境)团组计划完成以下出访任务:1.拜访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三国有关农业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深入调研三国在农业支持和保护、对外投资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了解其发展现代农业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推动我省在现代农业领域的对外合作,为我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提供有益的借鉴;2.拜访英国城市群发展相关部门,了解英国关于北方城市群发展的情况,推动成渝城市群与英国北方城市群交流合作;拜访法国核电管理部门,调研核电建设项目和政府在核电管理中的职能;调研捷克油气重大项目,推动我省油气设备走出去;3.针对当前国家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巴西、阿根廷两国政府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先进做法,拜访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州主管官员,重点了解政府投资招投标管理及项目建设相关立法、制度规范、职责划分及运行机制;4.拜访比利时、法国、德国价格监督管理和反垄断主管部门,调研欧盟在反垄断方面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在价格监管方面的有效做法,为我省价格监管和反垄断工作提供有益借鉴,进一步提升我省价格监管和反垄断工作的水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23.2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精神和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接待费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我委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外事接待费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国考察团等来川考察、投资等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交流座谈会场租赁费、外事礼品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8.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其他省市来川调研、交流、检查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相比下降2.0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精神和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9辆,其中:轿车21辆,越野车7辆,商务车10辆,中巴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22万元。用于39辆公务用车所需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及国家部委和其他省市来川调研考察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省发展改革委下属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四川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四川省成本调查监审局、四川省价格监测局等4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金沙江办)、四川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31.9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7.53万元,增长1.5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省发展改革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993.2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打印设备、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空调机、办公家具,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物业管理、软件开发及其他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省发展改革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省发展改革委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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