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省医疗保险管理局基本职能
省医疗保险管理局是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全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省级平台建设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履行对全省各市州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职责;参与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二)省医疗保险管理局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省医疗保险管理局的重点工作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省厅的统一安排下,认真落实部、省医保工作会议精神,以做好统筹城乡经办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服务智能监管和基金运行监控、推进“三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拓展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全面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我省医疗保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医疗保险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医疗保险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省医疗保险管理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508.97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3.5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105万元和新增人员费用。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医疗保险管理局2017年收入预算1508.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5万元,占6.9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3.97万元,占93.04%。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医疗保险管理局2017年支出预算150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89万元,占39.89%;项目支出907.08万元,占60.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医疗保险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08.97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3.5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105万元及新增人员费用。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3.97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10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7.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9.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医疗保险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03.9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8.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相应增加社会保险缴费和公积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2.3万元,占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2.45万元,占69.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9.84万元,占24.21%;住房保障支出49.38万元,占3.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2.3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全省社保经办机构相关的各种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更好的贯彻和落实政策,提高经办管理能力。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918.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租赁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设备购置费、印刷费等,从而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办公设备正常运转;保障各项业务顺利开展,使参保人员得到更好地服务。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4.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31.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8.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49.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医疗保险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1.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5.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和奖励金。
公用经费126.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医疗保险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万元。
(一)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来川开展政策调研、专题研讨、工作检查,以及兄弟省市对口部门来川交流工作等接待及租车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和驾驶员安全奖励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省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监督、管理、指导和调研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医疗保险管理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医疗保险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6.7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51万元,增长1.2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医疗保险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3.7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纸张、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省医疗保险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医疗保险管理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2.08万元。
十、名词解释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有关名词作如下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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