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省就业局职能简介
依据《就业促进法》、《失业保险条例》、《就业服务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围绕省政府确定的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帮助大学生就业创业等民生任务,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失业保险管理,并负责经办省本级失业保险业务。
(二)省就业局2017年重点工作
全力抓好就业扶贫,动态更新贫困劳动力数据、促进转移就业、加大推进力度;统筹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密切关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突出“双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的影响力、强化创业公共服务;加强就业创业培训,开展贫困家庭技能培训、继续抓好创业培训、举办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强化培训监管;搭建平台,优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快线上服务平台应用、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宣传引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就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机关、四川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就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省就业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5852.99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18.3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经费收入。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就业局2017年收入预算5852.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39.13万元,占9.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13.86万元,占90.79%。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就业局2017年支出预算585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17万元,占18.1%;项目支出4793.82万元,占8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就业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52.99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18.3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经费收入。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13.86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539.13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8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8.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就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13.8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859.56万元,主要是上年安排了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新增场地装修一次性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81.20万元,占1.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9.35万元,占95.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39万元,占1.42%;住房保障支出77.92万元,占1.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81.20万元,主要用于推动全省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而安排的业务培训支出。计划开展信息化建设培训、就业政策业务培训、SYB讲师选拨提高培训、全省劳动保障协理员师资培训、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业务培训、职业指导培训、四川公共招聘网业务培训等专题培训班,培训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业务骨干和经办人员、SYB教师讲师、劳动保障协理员等人员,确保全省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业务培训的正常开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1245.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机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和完成各项就业创业服务业务工作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设施设备维修、就业创业专项服务、物业管理等。通过对各地就业服务机构的指导,到2017年底,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组织6.5万人参加创业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220.5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和完成各项职业介绍服务业务工作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设施设备维修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5.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5.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490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运营费、场地租赁费、中心办公设备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经费。通过充分发挥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平台示范、引领、聚齐的作用,不断提升大学生创业导师水平,切实帮助和解决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在省内形成一定社会效益,影响力辐射全国。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54.8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3.07万元,主要用于为下属事业单位职工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7.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77.9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就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9.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8.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0.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就业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2万元。
(一)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5.8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继续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和省外相关部门来川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支出;省内就业援助、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中发生的业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和驾驶员安全奖励费用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1辆应急车辆和下属事业单位1辆车辆开展就业援助行动和赴贫困县、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大型公益招聘会等就业服务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就业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就业局下属局机关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6.31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长0.7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就业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83.5万元,其中采购货物175.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办公设备的购置;采购服务357.5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共就业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和运行维护服务,公务用车车辆维修、保养、加油、保险等服务,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采购工程250.6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和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场地装修工程。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省就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就业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54.69万元。
十、名词解释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有关名词作如下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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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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