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新常态下农业农村发展要有新思路

  • 2015年05月27日 10时59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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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发展新常态既给我省农业和农村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从全国来看,农业、农村表现出一些“新常态”特征:农业已经进入高投入、高成本、高补贴“三高”时代,老“三化”趋势与新“三化”趋势并存,现代化更多来自工业化、城镇化的带动,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离日趋突出,农村要素缺乏和资源环境紧绷,大宗农产品全面净进口,城乡居民收入和公共服务差距不断缩小等等。四川是全国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新常态需要我们在发展思路和宏观指导方式上有新的变化。

      在稳粮的前提下要更加注重调结构。我省粮食生产已经“七连增”,但由于退耕还林、城市建设土地占用等因素影响,我省粮食总产量尚未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因此绝不能放松粮食生产。尤其是在经济新常态下,抓好粮食生产就会增厚我省整个经济发展的底气。应当坚定不移把稳粮作为做好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核心是要进一步推进粮食生产向主产区集中,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补偿力度。农业具有区域性特征和结构性特色,今后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更为多元化、优质化、生态化。要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和区域比较优势,不断推进我省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区域结构调整,向紧缺品种、优质特色产品、种养加销全产业链要效益,向农业的多功能开拓要增值增效空间。

      在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上要更加注重“多形式”和“适度”。农业的规模经营应符合我省人多地少、地貌类型多样的特点,强调“适度”和“多形式”,走区域适度规模经营与单体适度规模经营相结合的路子。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鼓励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特别是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引导发展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多种经营形式,提高规模效益。值得注意的是,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要严禁定任务、下指标、将流转面积和比例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保障金制度,维护农民权益。加大对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教育、培训力度,大力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在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上要更加注重“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我省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就是要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轨道上来,要注重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要加快农业技术创新和农业科技推广运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水平。要推广循环农业、低碳农业,促进资源节约,加强对农业环境污染的治理和修复,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建立禁产区补偿机制。

      在增加农民收入上要更加注重增加财产性收入。从发展潜力来看,增加财产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新增长点。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中,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财产,蕴藏巨大的增收潜力,如果能够破除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制度制约因素,那么未来农民财产性收入将可能会有比较大的增长。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土地财产权制度,全面完成农地确权颁证工作,赋予农民更多土地财产权,逐步放宽对宅基地和农村房屋流转的限制,盘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财产权,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财政支农资金“资产化”改革,创造条件让农民获得更多的土地财产性收入。

      在进一步扩大消费和增加投入上要更加注重挖掘农村消费和扩大农村投入。我省农村人口数量众多,近年来农民的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增速,这块的消费潜力非常巨大。要通过切实改善农村的消费环境,挖掘农民这个最大群体的消费潜力,更好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激活有效需求。同时,我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后,有巨大新增投资需求,要用好这个空间,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更好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

      在新农村建设上要更加注重促进“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协调并进。长期以来,我省在“物的新农村”方面关注较多,而对“人的新农村”建设和关注不够,造成“空心村”增加、“三留守”问题突出。今后要在继续加强农村道路、饮水、电力设施和住房条件等人居环境改善的同时,高度重视“人的新农村”建设问题,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的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养老、教育、医疗等农村公共服务,做好农村传统文化、乡土文化的保护,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

      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指导和政策支持上要更加注重变革。适应新常态,领导农村工作的观念、体制、方式方法也要与时俱进,不应仅停留在下达各种指标并进行目标考核的阶段,要更多适应新常态的要求对农业和农村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要改进农业农村投资管理方式,提高资金利用率;继续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力度,抑制其价格过快上涨,调整农业补贴方式,更多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进入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能不能长期获得土地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问题。同时,要加快农村政治、文化和社会体制对经济新常态的适应性变革。 (张克俊 作者系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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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常态下农业农村发展要有新思路

  • 2015年05月27日 10时59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经济发展新常态既给我省农业和农村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从全国来看,农业、农村表现出一些“新常态”特征:农业已经进入高投入、高成本、高补贴“三高”时代,老“三化”趋势与新“三化”趋势并存,现代化更多来自工业化、城镇化的带动,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离日趋突出,农村要素缺乏和资源环境紧绷,大宗农产品全面净进口,城乡居民收入和公共服务差距不断缩小等等。四川是全国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新常态需要我们在发展思路和宏观指导方式上有新的变化。

      在稳粮的前提下要更加注重调结构。我省粮食生产已经“七连增”,但由于退耕还林、城市建设土地占用等因素影响,我省粮食总产量尚未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因此绝不能放松粮食生产。尤其是在经济新常态下,抓好粮食生产就会增厚我省整个经济发展的底气。应当坚定不移把稳粮作为做好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核心是要进一步推进粮食生产向主产区集中,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补偿力度。农业具有区域性特征和结构性特色,今后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更为多元化、优质化、生态化。要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和区域比较优势,不断推进我省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区域结构调整,向紧缺品种、优质特色产品、种养加销全产业链要效益,向农业的多功能开拓要增值增效空间。

      在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上要更加注重“多形式”和“适度”。农业的规模经营应符合我省人多地少、地貌类型多样的特点,强调“适度”和“多形式”,走区域适度规模经营与单体适度规模经营相结合的路子。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鼓励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特别是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引导发展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多种经营形式,提高规模效益。值得注意的是,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要严禁定任务、下指标、将流转面积和比例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保障金制度,维护农民权益。加大对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教育、培训力度,大力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在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上要更加注重“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我省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就是要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轨道上来,要注重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要加快农业技术创新和农业科技推广运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水平。要推广循环农业、低碳农业,促进资源节约,加强对农业环境污染的治理和修复,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建立禁产区补偿机制。

      在增加农民收入上要更加注重增加财产性收入。从发展潜力来看,增加财产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新增长点。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中,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财产,蕴藏巨大的增收潜力,如果能够破除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制度制约因素,那么未来农民财产性收入将可能会有比较大的增长。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土地财产权制度,全面完成农地确权颁证工作,赋予农民更多土地财产权,逐步放宽对宅基地和农村房屋流转的限制,盘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财产权,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财政支农资金“资产化”改革,创造条件让农民获得更多的土地财产性收入。

      在进一步扩大消费和增加投入上要更加注重挖掘农村消费和扩大农村投入。我省农村人口数量众多,近年来农民的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增速,这块的消费潜力非常巨大。要通过切实改善农村的消费环境,挖掘农民这个最大群体的消费潜力,更好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激活有效需求。同时,我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后,有巨大新增投资需求,要用好这个空间,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更好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

      在新农村建设上要更加注重促进“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协调并进。长期以来,我省在“物的新农村”方面关注较多,而对“人的新农村”建设和关注不够,造成“空心村”增加、“三留守”问题突出。今后要在继续加强农村道路、饮水、电力设施和住房条件等人居环境改善的同时,高度重视“人的新农村”建设问题,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的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养老、教育、医疗等农村公共服务,做好农村传统文化、乡土文化的保护,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

      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指导和政策支持上要更加注重变革。适应新常态,领导农村工作的观念、体制、方式方法也要与时俱进,不应仅停留在下达各种指标并进行目标考核的阶段,要更多适应新常态的要求对农业和农村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要改进农业农村投资管理方式,提高资金利用率;继续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力度,抑制其价格过快上涨,调整农业补贴方式,更多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进入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能不能长期获得土地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问题。同时,要加快农村政治、文化和社会体制对经济新常态的适应性变革。 (张克俊 作者系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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