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文化厅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16]6号),设立四川省文化厅,为政府组成部门。文化厅挂四川省文物局牌子。我厅的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省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起草全省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拟订文化艺术、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文化产业、动漫游戏产业、文化科技、文化市场发展规划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促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4、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5、指导、管理公共文化事业,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6、指导、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按职责分工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监管工作,参与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等相关工作;提出文物管理事业经费预算建议;
7、指导、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8、依法监督管理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9、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
10、指导、管理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文化宣传工作,受委托代表四川省签订对外文化合作协定,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1、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1、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高文化治理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实施《四川省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专项方案》,加强对全省文艺院团改革的指导;提高文化法水平,积极推进文化领域立法工作;指导全省各地开展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创文艺工作新局面。搭建艺术展演平台,推出更多优秀文艺作品;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促进各艺术门类全面发展;开展“中国梦”主题创作,抓好纪念抗日战争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文艺作品创作和展演、展览活动。
3、落实《意见》和《标准》,加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省级重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做好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
4、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搭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5、科学依法保护,强化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和展示利用工程;抓好全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加强博物馆建设;实施巴蜀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6、提高文化软实力,推动四川文化“走出去”。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促进文化贸易;配合中俄两河流域合作计划、中韩人文交流计划,组织开展相关文化交流项目;配合文化部开展纪念中尼建交60周年艺术家互访活动;组织《神秘的古蜀文化》文物海外展览;参与文化部“欢乐春节”品牌活动;开展文化贸易境外推广专项活动,推动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四川文化旅游资源服务平台。
7、强化保障为核心,为文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着力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省文化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省文化厅收入预算总额为98277.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4897.37万元,事业收入9261.7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0万元,转移性收入9万元,其他收入2969.79万元,上年结转51080.0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8277.9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802.6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09.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13.29万元,专项支出78252.8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全省文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文化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文化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四川省文化厅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学科和专业建设。
(二)教育支出4947.1万元,主要用于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的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学科和专业建设费、职教实训基地建设、学生资助经费、图书及教学设备购置等。
(三)科学技术支出1014.5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科研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音乐舞蹈创作研究与应用、地方文化生态保护研究、川剧研究和考古研究等科研项目支出。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967.9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厅机关及下属事业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天府新区省级公共文化中心建设,四川省图书馆新馆建设及搬迁,书画美术馆、非遗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考古发掘,送文化下基层,文艺作品创作和展演展览等方面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0.2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4.9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525.0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八)其他支出2780.5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灾后恢复重建文化项目的支出。主要包括:地震遗址博物馆建设、羌族文化抢救工程等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8万元,公务接待费7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4年预算增长6%,主要原因是承担国家和省级的对外文化交流任务及举办文物展览、开展文化贸易促进专项活动等项目较上年增加。
2015年拟安排因公出国(境)12人次,出访团组拟开展以下活动:中俄两河流域项目、中韩人文交流项目、纪念中尼建交60周年文化项目、文化部海外“欢乐春节”项目、“神秘的古蜀王国”文物海外展览项目以及参加文化部举办的境外培训等项目。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2%。主要原因是更加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压缩“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对外文化文物交流活动、国际合作项目官员访川、区域文化合作与交流及第五届国际非遗节等所需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更加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压缩“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主动作为,减少一般性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8辆,其中:轿车65辆,越野车9辆,多功能乘用车24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6万元。用于98辆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开展基层调研,指导文化基础设施及文物保护工程建设,文化文物执法检查、送文化下基层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川省文化厅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968.71万元。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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