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新闻发布会

  • 2015年04月21日 18时09分
  • 来源: 省政府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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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新闻发布会。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规划师邱建作新闻发布,全文如下: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下面,我就《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制定和实施通报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相关工作背景

      2013年底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了一系列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科学理念,对推动我国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编制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2014年省委11项重大工作之一。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厅和省发改委牵头,省委农工委、省经信委、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人社厅、国土厅、环保厅、交通厅、省卫计委等近30个省直部门共同参加,启动了《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我们在深刻领会中央城镇化会议精神、认真研读国家规划的基础上,密切结合四川实际,广泛征询了省人大、政协、各市(州)政府和公众及专家学者的意见,数易其稿,形成了体现集体智慧结晶的规划成果。《规划》于2015年1月21日通过了省政府常务会审议,2月26日通过了省委常委会审议。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深刻分析了我省城镇化发展现状和问题,明确了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了七大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推进,坚持质量与速度并重,以落实国家“三个1亿人”城镇化工作部署为切入点,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走符合我省实际的“形态适宜、产城融合、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优化布局,集约高效;四化同步,城乡一体;生态文明,传承文化;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等五项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更加优化、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更加协调。引导约700万人就近城镇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左右;促进约800万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8%左右;改造约470万人居住的城镇危旧房和棚户区。

      (四)七大主要任务。一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二是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构建以四大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一轴三带、四群一区”城镇化发展格局。三是增强城镇就业吸纳能力,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促进城镇经济转型升级,推动产业与城镇的融合发展。四是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推进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加强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提高农房建设水平和质量。五是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和质量,树立先进规划理念,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推动新型城市建设,创新城市管理,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六是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七是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资金保障、行政区划和管理等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当前着力推进的几项重点工作

      目前,《关于落实〈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已经省委审定,并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重点工作的落实。督促各地将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统筹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地方政府在规划引领、增强城镇就业吸纳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推进“百镇建设行动”、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重点,确保《规划》相关任务落到实处。

      (二)扎实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针对公众最为关注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创业就业、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等民生问题,我们协调公安、人社、教育和卫计等部门制定了2015年工作方案,并抓紧实施,把好事办好,实事办事。

      (三)切实履行好城镇化牵头职责。制定新型城镇化发展评估体系和推进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各地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评估与考核;在支持泸州市、阆中市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基础上,选择一批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城镇,积极开展省级示范试点,力求取得工作突破。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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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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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新闻发布会。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规划师邱建作新闻发布,全文如下: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下面,我就《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制定和实施通报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相关工作背景

      2013年底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了一系列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科学理念,对推动我国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编制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2014年省委11项重大工作之一。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厅和省发改委牵头,省委农工委、省经信委、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人社厅、国土厅、环保厅、交通厅、省卫计委等近30个省直部门共同参加,启动了《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我们在深刻领会中央城镇化会议精神、认真研读国家规划的基础上,密切结合四川实际,广泛征询了省人大、政协、各市(州)政府和公众及专家学者的意见,数易其稿,形成了体现集体智慧结晶的规划成果。《规划》于2015年1月21日通过了省政府常务会审议,2月26日通过了省委常委会审议。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深刻分析了我省城镇化发展现状和问题,明确了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了七大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推进,坚持质量与速度并重,以落实国家“三个1亿人”城镇化工作部署为切入点,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走符合我省实际的“形态适宜、产城融合、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优化布局,集约高效;四化同步,城乡一体;生态文明,传承文化;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等五项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更加优化、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更加协调。引导约700万人就近城镇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左右;促进约800万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8%左右;改造约470万人居住的城镇危旧房和棚户区。

      (四)七大主要任务。一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二是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构建以四大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一轴三带、四群一区”城镇化发展格局。三是增强城镇就业吸纳能力,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促进城镇经济转型升级,推动产业与城镇的融合发展。四是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推进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加强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提高农房建设水平和质量。五是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和质量,树立先进规划理念,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推动新型城市建设,创新城市管理,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六是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七是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资金保障、行政区划和管理等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当前着力推进的几项重点工作

      目前,《关于落实〈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已经省委审定,并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重点工作的落实。督促各地将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统筹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地方政府在规划引领、增强城镇就业吸纳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推进“百镇建设行动”、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重点,确保《规划》相关任务落到实处。

      (二)扎实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针对公众最为关注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创业就业、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等民生问题,我们协调公安、人社、教育和卫计等部门制定了2015年工作方案,并抓紧实施,把好事办好,实事办事。

      (三)切实履行好城镇化牵头职责。制定新型城镇化发展评估体系和推进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各地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评估与考核;在支持泸州市、阆中市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基础上,选择一批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城镇,积极开展省级示范试点,力求取得工作突破。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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