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二

  • 2019年01月18日 17时23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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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9个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标志性重大战役,加快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实施方案,我省首次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进行划分,涉及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雅安、眉山、资阳等15个市。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任。为此,我省出台了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打赢碧水保卫战、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和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等9个实施方案。

    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提出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三大区域为主战场,坚持质量导向、系统防治,科学管控、精准施治,联防联控、社会共治,到2020年,全省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年均浓度比考核基准年(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3.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6%、16%、5%以上。

    按照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将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保标准、环境监管制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强联防联控。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努力形成与大气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发展格局、城市格局。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将实行动态评估调整。

    同时,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我省将提高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并开展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

    围绕打赢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明确,将大力实施沱江、岷江、涪江、渠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推动嘉陵江、大渡河、青衣江、安宁河等优良水体保护,扎实开展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工业污染防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全面解决水污染突出问题。

    到2020年,我省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流域环境风险有效可控,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纳入国家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高于81.6%,力争达到90%以上;包括沱江、岷江、涪江在内的十大河流一级支流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7%;全省新建和改造长江流域生态廊道2万公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2621万亩。到2035年,率先建成水清、宜居、优美的长江流域水生态文明示范区。

    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等另外7个实施方案,也分别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我们将严格对标实施方案,切实增强抓执行抓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殷鹏)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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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二

  • 2019年01月18日 17时23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9个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标志性重大战役,加快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实施方案,我省首次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进行划分,涉及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雅安、眉山、资阳等15个市。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任。为此,我省出台了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打赢碧水保卫战、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和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等9个实施方案。

    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提出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三大区域为主战场,坚持质量导向、系统防治,科学管控、精准施治,联防联控、社会共治,到2020年,全省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年均浓度比考核基准年(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3.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6%、16%、5%以上。

    按照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将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保标准、环境监管制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强联防联控。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努力形成与大气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发展格局、城市格局。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将实行动态评估调整。

    同时,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我省将提高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并开展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

    围绕打赢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明确,将大力实施沱江、岷江、涪江、渠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推动嘉陵江、大渡河、青衣江、安宁河等优良水体保护,扎实开展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工业污染防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全面解决水污染突出问题。

    到2020年,我省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流域环境风险有效可控,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纳入国家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高于81.6%,力争达到90%以上;包括沱江、岷江、涪江在内的十大河流一级支流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7%;全省新建和改造长江流域生态廊道2万公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2621万亩。到2035年,率先建成水清、宜居、优美的长江流域水生态文明示范区。

    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等另外7个实施方案,也分别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我们将严格对标实施方案,切实增强抓执行抓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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