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力争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方面,《意见》明确,推动成都等13个设区城市加快建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少数民族地区及偏远地区、长江中上游流域的重点镇,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到2015年,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城镇交通设施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将继续推进成都市地铁建设,支持绵阳、南充、泸州等有条件的大城市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方案研究。到2015年,全省新增城市地铁运营里程50公里以上;设区城市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0标台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平方米。
夏季是雨水多发期,我省将加快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在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要高于40%。同时,成都、自贡、绵阳、南充等城市将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到2015年底,全省新建城镇污水管网2000公里、供水管网2000公里,新建(改造)燃气管网600公里,改造城镇供水老旧管网480公里。在自贡等缺水城市开展雨水回用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回用率。到2015年,设市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8%。
其他基础设施方面,我省将加快城镇通信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省NGB网络、光纤到户(FT-TH)家庭达到1200万户,3G/LTE基站达到10万个。
《意见》对城镇生态园林建设也提出要求。未来我省将积极增加城镇绿色生态空间,严格划定城市生态园林绿线,推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到2015年,全省设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1平方米、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设市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