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四川省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健全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我省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五保供养标准随经济发展增长的自然增长机制,切实提高五保集中供养水平。新建、改扩建170个农村中心敬老院,提高农村敬老院设施设备水平,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55%;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3600元/人/年和2400元/人/年;改造26个现有的市州级老年社会福利院;完善县级国办社会福利院配套设施设备。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四川实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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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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