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工作迎来年度考核“指挥棒”
39个欠发达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推动托底性帮扶工作情况,每年不少于6次,每少1次将扣2分,至扣完为止,此项总分5分;
39个欠发达县(市、区)所在的8个市(州)协调机制组织所辖各欠发达县(市、区)赴市县“1+1”结对帮扶方对接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未达到的不得分,此项总分5分;
托底性帮扶省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联系帮扶县(市、区)实地调研督促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情况,每年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2.5分,至扣完为止,此项总分5分;
……4月11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工作总体部署,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帮扶力量责任,有力有效推动摆脱欠发达地位,省委组织部日前已会同省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2024年度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2024年度将按照“干什么、考什么”要求,分别对39个欠发达县(市、区)、相关市(州)和托底性帮扶省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三个层面考核对象,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评,形成可量化、可督导、可考核的指标,以督促提升托底性帮扶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此次考评总分为100分,将从责任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两个方面分别对39个欠发达县(市、区)、相关市(州)和托底性帮扶省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进行考评。
39个欠发达县(市、区)党委、政府责任落实情况所占分值为10分,其中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发展动能等情况占5分,加强帮扶工作对接、做好服务保障等情况占2分,县级工作推进机制运行以及工作专班作用发挥等情况占3分;任务完成情况所占分值为90分,考评牵头单位将依据39个欠发达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围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财政自给率及变化情况等“十项指标”,对各县(市、区)年度完成情况进行纵向比较,根据完成情况给予相应分值。
39个欠发达县(市、区)所在的8个市(州)党委、政府责任落实情况所占分值为30分,其中市(州)协调机制运行情况占5分,督促推进所辖欠发达县(市、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占10分,牵头组织所辖欠发达县(市、区)赴帮扶方对接工作情况占5分,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实施托底性帮扶项目情况占10分;任务完成情况所占分值为70分,考评牵头单位将以所辖欠发达县(市、区)的平均得分,按70%折算后作为该市(州)的得分。
托底性帮扶省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所占分值为10分,其中成员单位党委(党组)建立帮扶联系机制和研究部署托底性帮扶工作情况占5分,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联系县(市、区)指导督促工作、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情况占5分;任务完成情况所占分值为90分,考评牵头单位将主要围绕“六张清单”部门职责和省委“十条措施”牵头职责,分两个层次对其开展考评。
《方案》明确,此次考评的程序及方式分为形成考评依据、开展自评总结、组织实地考评、开展综合评价四个环节。在形成考评依据基础上,以上三个层面的考评对象须在2024年12月上旬分别围绕各自的考评清单,向省级协调机制报告托底性帮扶工作情况,同时抄送省委组织部,以完成自评总结;考评牵头单位将在2025年1月底前结合全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安排,采取实地核查、座谈访谈、抽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对39个欠发达县(市、区)、涉及的8个市(州)分别完成实地考评,省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提供相关印证资料,不单独组织实地考评;2025年4月底前,考评牵头单位将以实地考评和行业部门评价为基础,结合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省内结对帮扶考评、定点帮扶考评以及国家和省级督查检查(暗访)、调度通报、负面舆情等情况,对托底性帮扶工作完成综合评价。
在具体实施中,将把托底性帮扶工作考核评价与省委、省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等统筹起来,简化考核程序方式,做到成效同考同评、结果共通共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记者 樊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