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少省份之一
2013年,我省经过两次清理和3次发文规范,共计取消和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55项(含国家项目和省级项目),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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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的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公安部门收取的“补办居住证工本费(成都市)”
人社部门收取的“档案管理费”
财政部门收取的“会计电算化考试费”
住建部门收取的“市政设施赔偿费”(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住建部门收取的“绿化异地建设费(成都市)”
交通部门收取的“补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工本费”
农业部门收取的“境外引种疫情检测植物检疫费”
铁路部门收取的“铁路运输物资安全管理费”
合并的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将人社部门收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费”合并到国家项目“职业技能鉴定费”中
住建部门收取的“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合并到国家项目“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中
教育部门收取的“普通高校预科费”合并到国家项目“高等学校学费”中
粮食部门收取的“粮油储存品质检验费”合并到国家项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中
有关部门收取的“培训费”合并到国家项目“培训费”中
停收的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财政部门收取的“财政票据工本费”
转为服务性收费的项目
计生部门收取的“病残儿医学鉴定费”(记者 陈岩 梁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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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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