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公布取消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13年08月28日 00时00分
  • 来源: 财政厅
  • 【字体:
  •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公布取消了我省批准设立的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戒毒治疗费、道路交通事故物损鉴定费、退休干部异地安置管理费、职称计算机考试费、技工学校学费、文物鉴定费、房屋鉴证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本费、拆除人防工程赔偿费等。近三年来,我省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从52项减少到23项,减幅达55.77%。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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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公布取消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13年08月28日 00时00分
  • 来源: 财政厅
  •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公布取消了我省批准设立的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戒毒治疗费、道路交通事故物损鉴定费、退休干部异地安置管理费、职称计算机考试费、技工学校学费、文物鉴定费、房屋鉴证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本费、拆除人防工程赔偿费等。近三年来,我省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从52项减少到23项,减幅达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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