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于本月启动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
今年5月,经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决定在西藏和四省藏区开展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6月6日,中国佛教协会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向全国藏传佛教界发出了开展和谐寺庙创建活动的倡议书,号召广大僧尼积极参与,做护国利民的传导人,遵守国家法律,秉持教规戒律,服务社会和信众。座谈会上,我省佛教界与会高僧大德对倡议书一致拥护和支持。来自甘孜州的省佛协副会长龙多尼玛表示:“能否坚持护国利民,事关藏传佛教未来自身发展。藏传佛教应该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多作贡献。”
本月启动的和谐寺庙创建活动,目标是进一步推进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维护藏传佛教领域正常秩序;发展壮大爱国力量,确保我省藏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实现管理者与管理对象的和谐、寺庙内部的和谐、寺庙之间的和谐、寺庙与僧尼之间的和谐、寺庙和信教群众之间的和谐,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下半年,将按照“爱国爱教、持戒守法、团结稳定、活动规范、教风端正、管理有序、安全、服务社会”等八项标准,在甘孜、阿坝和凉山三州开展藏传佛教和谐寺庙评比表彰活动。
创建活动中,我省将深入开展藏传佛教寺庙爱国主义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生命教育、技术教育等活动;推动藏传佛教教义阐释工作,开展“持戒守法”、“珍爱生命”、“维护和谐”学习讨论和评讲活动;继续推动“藏传佛教活佛证”、“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证”颁发工作,有效落实持证驻寺制度,并将“两证”颁发进展情况作为创先表彰的条件之一;对寺庙经师进行全面核实登记和管理;稳妥推进依法管理制度创新。(记者 钟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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