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优美示范”创建地迎考
实施环境优美示范工程是我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要工作任务。考核将按照《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各创建地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部门牵头、多方参与、分组考核、综合评定”原则实施,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评定示范,树立典型,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深化。
考核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现场并辅以随机民意调查的方式进行。(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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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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