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2011年环境综合治理凸显六大亮点 知晓率满意率全面提升

  • 2012年02月0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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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1月31日,记者从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11年,我省围绕城乡环境建设力争“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阶段性目标,抓“五乱”治理、塑城乡风貌、添环境设施、推示范建设、重素质提升、建长效机制,环境建设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效,呈现出六大亮点。

      2012年,我省将进一步拓展治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增强环境承载能力。在深入治理“五乱”,推进“三个延伸”,强化环境设施建设,深化风貌塑造,完善机制体制的同时,强化素质教育,深入开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七进”活动,加大“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力度,县级以上城市、85%以上的乡镇、70%以上的村庄达到《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要求,主要环境建设指标有新的提升,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高。

      亮点一:

      投入2.6亿元治理“五乱”

      2011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将治理“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顽症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工作来抓,推进治理工作向基层、村庄、盲点死角延伸,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治理成效。特别是在节假日、重大纪念活动等时点和城镇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村庄等重要节点上,加大治理力度。

      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出动1385万余人次,投入资金2.6亿元开展“五乱”治理,清理卫生死角垃圾186万余吨,拆除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77万余个,清除“牛皮癣”758万处,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停放213万余辆,有效改变了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促进了城乡容貌秩序改观。

      亮点二:

      设施建设西部领先

      各地抢抓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的机遇,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补助资金的引导下,全省各地共筹集资金5.4亿元,用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建设,增添了一批环卫设备,建成一批小型垃圾处理设施。

      2011年底,全省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可达89%,居全国先进水平;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居西部领先地位。启动了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农村垃圾“户集、村收、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全省新增农村保洁员8.7万人、总人数达18.5万人,有效推动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亮点三:

      风貌塑造提升形象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村建设中,各地各部门按照“四注重、四提升”、“三打破、三提高”原则,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水平,打造了一批具有浓郁民族、地域特色的城镇、村庄和历史文化街区。

      统计显示,2011年,全省各地共投入资金239.4亿元,打造特色街区1046条,改造特色农房23.8万余户,治理背街小巷1647条、“城中村”347处,清理建筑立面2000余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2388余万平方米,国、省干道沿线和重点城镇、乡村基本完成风貌塑造工作,有效提升了城乡形象。

      亮点四:

      “五十百千”争当示范

      去年,各地大力开展“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在全面治理、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成都市等7个城市、合江县等13个县城及100个镇乡、1000个村庄获得2010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称号。下半年全省启动2011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争创工作,广元市等7个城市、华蓥市等20个县城和一批镇乡、村庄经自荐、推荐、民意调查、媒体公示等程序,进入争创范围。

      如今,已获命名的城镇乡村高位求进,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示范效应明显;未获命名的城镇村庄积极申报、踊跃参与,形成你追我赶、争当示范的良好氛围。

      亮点五:

      “七进”提高知晓率满意率

      “七进”、“除陋习、树新风”、文明劝导、志愿者服务……去年,我省深入开展各种环境治理主题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城乡居民摒弃不文明、不卫生陋习,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全省统一开通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96198”服务热线,受理咨询、投诉和情况反映。全省还在城区入口处、中心广场、商业街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处设立LED等电子显示屏和宣传标牌4.98万个。

      据统计,2011年,全省各级各类媒体共开设治理工作专题、专栏6159个,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参与人次达6.6万人次,组建志愿者服务队4.6万余支、20.6万余人,开展文明劝导行动61万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社会知晓率、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亮点六:

      “立法”掀起治理新热潮

      去年,全国首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实施,全省治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在立法的保障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考核监督、责任追究等机制建设逐步健全完善,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资阳、乐山等城市及达州市所辖县(市、区)、泸州市江阳区等市(区、县)按《条例》规定设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固定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各地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投入不断增长。

      暗访-督查-问责机制进一步发挥作用。截至2011年10月底,全省共通报批评责任单位、部门2294个,问责治理工作不力人员1096人,有164人受到撤职 (辞退)处分。(记者 刘佳)
    责任编辑: 暴雨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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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环境综合治理凸显六大亮点 知晓率满意率全面提升

  • 2012年02月0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1月31日,记者从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11年,我省围绕城乡环境建设力争“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阶段性目标,抓“五乱”治理、塑城乡风貌、添环境设施、推示范建设、重素质提升、建长效机制,环境建设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效,呈现出六大亮点。

      2012年,我省将进一步拓展治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增强环境承载能力。在深入治理“五乱”,推进“三个延伸”,强化环境设施建设,深化风貌塑造,完善机制体制的同时,强化素质教育,深入开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七进”活动,加大“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力度,县级以上城市、85%以上的乡镇、70%以上的村庄达到《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要求,主要环境建设指标有新的提升,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高。

      亮点一:

      投入2.6亿元治理“五乱”

      2011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将治理“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顽症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工作来抓,推进治理工作向基层、村庄、盲点死角延伸,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治理成效。特别是在节假日、重大纪念活动等时点和城镇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村庄等重要节点上,加大治理力度。

      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出动1385万余人次,投入资金2.6亿元开展“五乱”治理,清理卫生死角垃圾186万余吨,拆除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77万余个,清除“牛皮癣”758万处,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停放213万余辆,有效改变了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促进了城乡容貌秩序改观。

      亮点二:

      设施建设西部领先

      各地抢抓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的机遇,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补助资金的引导下,全省各地共筹集资金5.4亿元,用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建设,增添了一批环卫设备,建成一批小型垃圾处理设施。

      2011年底,全省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可达89%,居全国先进水平;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居西部领先地位。启动了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农村垃圾“户集、村收、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全省新增农村保洁员8.7万人、总人数达18.5万人,有效推动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亮点三:

      风貌塑造提升形象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村建设中,各地各部门按照“四注重、四提升”、“三打破、三提高”原则,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水平,打造了一批具有浓郁民族、地域特色的城镇、村庄和历史文化街区。

      统计显示,2011年,全省各地共投入资金239.4亿元,打造特色街区1046条,改造特色农房23.8万余户,治理背街小巷1647条、“城中村”347处,清理建筑立面2000余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2388余万平方米,国、省干道沿线和重点城镇、乡村基本完成风貌塑造工作,有效提升了城乡形象。

      亮点四:

      “五十百千”争当示范

      去年,各地大力开展“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在全面治理、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成都市等7个城市、合江县等13个县城及100个镇乡、1000个村庄获得2010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称号。下半年全省启动2011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争创工作,广元市等7个城市、华蓥市等20个县城和一批镇乡、村庄经自荐、推荐、民意调查、媒体公示等程序,进入争创范围。

      如今,已获命名的城镇乡村高位求进,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示范效应明显;未获命名的城镇村庄积极申报、踊跃参与,形成你追我赶、争当示范的良好氛围。

      亮点五:

      “七进”提高知晓率满意率

      “七进”、“除陋习、树新风”、文明劝导、志愿者服务……去年,我省深入开展各种环境治理主题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城乡居民摒弃不文明、不卫生陋习,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全省统一开通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96198”服务热线,受理咨询、投诉和情况反映。全省还在城区入口处、中心广场、商业街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处设立LED等电子显示屏和宣传标牌4.98万个。

      据统计,2011年,全省各级各类媒体共开设治理工作专题、专栏6159个,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参与人次达6.6万人次,组建志愿者服务队4.6万余支、20.6万余人,开展文明劝导行动61万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社会知晓率、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亮点六:

      “立法”掀起治理新热潮

      去年,全国首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实施,全省治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在立法的保障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考核监督、责任追究等机制建设逐步健全完善,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资阳、乐山等城市及达州市所辖县(市、区)、泸州市江阳区等市(区、县)按《条例》规定设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固定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各地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投入不断增长。

      暗访-督查-问责机制进一步发挥作用。截至2011年10月底,全省共通报批评责任单位、部门2294个,问责治理工作不力人员1096人,有164人受到撤职 (辞退)处分。(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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