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十二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
●到2015年累计培养不少于1.4万名全科医生,使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
●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至70%以上
●在新农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中,对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中药治疗的,其费用报销比例可提高5%-10%
省政府近日出台《四川省“十二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明确2012—2015年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根据规划,到2015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至30%以下,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婴儿死亡率降至11‰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力争降至22/10万以下。
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
根据规划,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至每人每年36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5%左右。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使患者看病只需支付自负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探索建立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的机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住院医疗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85%。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资助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以及城乡低收入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至70%以上。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95%以上
规划要求,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95%以上。适当提高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安排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由村卫生室承担,并按标准及时足额将服务经费拨付到村卫生室。
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到2015年累计培养不少于1.4万名全科医生,使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到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基本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
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2015年覆盖100%的病房(区),二级医院覆盖80%以上的病房(区)。推行“先诊疗、后结算”。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完善省、市、县、乡远程医疗网络,发展面向农村基层及边远地区的远程诊疗系统。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90%以上
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5年达到40元以上,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到2015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病人规范化管理率达60%。
推进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每个县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到2015年,力争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7%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提高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在新农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中,对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中药治疗的,其费用报销比例可提高5%-10%。 (记者 石小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