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全省防洪减灾等水利保障能力得到恢复并超过震前水平

  • 2011年05月04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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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3年重建:四川水利奋力拼搏 

      “5·12”汶川特大地震使四川水利基础设施遭受重创,不仅影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更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省水利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发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按照灾后恢复重建“三年目标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总体目标,坚持恢复与提升相结合,以科学规划为龙头,以民生水利为重点,以强化措施为抓手,攻坚克难,奋力拼搏,经过近3年的时间,全省防洪减灾、供水保障和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等保障能力得到恢复并超过震前水平,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水利经受严峻考验

      “5·12”汶川特大地震,撕裂巴蜀大地。大地震阴霾尚未平息,悬湖、病库、震损堤坝又带来新的隐患。

      地震造成我省防洪减灾、供水保障、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等水利基础设施严重损毁,部分河道淤堵形成堰塞湖(坝),各类水利工程安全及正常运行受到严重影响,给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地震造成39个重灾县1222座震损水库出险;全省范围内形成规模以上堰塞湖113座;震损堤防511处,总长度736.8公里。地震还造成全省39个重灾县38.2万多处供水设施受损、823.6万人饮水困难。

      经估算,地震造成全省各类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323.74亿元,间接经济损失666亿元。其中,51个重灾县(市、区)各类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294.45亿元,纳入国家规划的39个重灾县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284.1亿元。

      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不仅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在推进中还面临三大挑战:

      前期工作耗时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要求“提速不越轨”,规模以上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按照相关法规,水利招投标程序较繁琐,招投标、财政评审耗时长,项目从立项到招标周期较长,影响了前期工作的推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利灾后恢复重建的进程。

      技术及监理力量不足。水利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多、资金大,仅极重灾县(区)一个县灾后重建资金投资最多的就达10亿元。由于水利工程建设具有很强的季节性,有一定的施工强度,工程监管难度相对较大,对人员的要求较高;加之,大部分重灾县水利重建工程等级低,基础条件差,项目分散,而有水利施工及监理资质的单位较少。面对繁重的任务,从基层的行政组织到技术人员、监理人员都显得力量不足。施工和监理问题成为灾后恢复重建初期制约各重灾县重建任务质量和进度的重要因素。

      客观因素影响施工。部分水利重建项目受汛期、余震和次生灾害、迁建方案调整实施等因素影响,不能加快推进建设。水利工程兼顾春灌供水和防汛抗旱的重要任务,施工受季节影响,扣除两个汛期和春灌期,有效施工时间更短,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实际上是要求3年任务1年多时间完成。受灾地区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工程量大、余震不断、次生灾害频发,工程选址和施工困难。同时,汛期灾害较多,严重影响重建工程进展。2010年7、8月份,我省发生了“7·17”、“8·13”特大暴雨、洪水及泥石流灾害,灾区的主要人力物力都投入到了紧急的抗洪抢险工作中,水利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进度客观上受到了影响。

      规划引领灾后重建

      面对水利灾后恢复重建的严峻形势,全省水利系统统一思想,迎难而上,及时成立了以冷刚厅长为组长的四川水利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下设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办公室,积极抽调各部门技术骨干,迅速展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同时,按照“先应急,后重建;先除险,后完善;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统筹考虑防洪安全、群众饮水困难等突出问题和灾后恢复生产要求,结合灾区水利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上轨提速。

      震后第二天,按照水利部、省政府以及省级有关部门要求,省水利厅着手编制灾后恢复重建初步规划,明确规划的总体要求为:坚持以人为本,优先保障防洪安全、优先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需求,努力恢复生产用水设施,全面做好受损水利设施应急修复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并以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条例》和《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为依据,全面启动了水利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

      水利部、省政府高度重视规划工作,成立了水利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领导小组。水利部组织成立了规划咨询指导组,并派出专家驻地指导,全过程参与四川水利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

      在各受灾市县通力配合下,2008年7月中旬圆满完成了《汶川地震四川省水利灾后重建规划报告》并通过水利部和省政府的审查。

      恢复重建中期,为了进一步科学实施规划,对规划中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按照2009年8月24日全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基金调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相关要求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调整审核工作的函》的通知精神,省水利厅对全省水利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中期调整。39个重灾县水利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投资调整为210.79亿元(不含水产规划投资7.28亿元)。

      全省水利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内容包括震损水库、震损堤防工程、农村供水设施、堰塞湖治理、震损灌区、山洪防治及防汛预警、水文设施、微型水利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水资源监测设施、水产等工程类型。

      在重建中分清轻重缓急,优先实施保障关系防洪安全的震损水库、堰塞湖、重点震损堤防工程和保障民生的农村供水工程,并力争在两年内使灾区防洪减灾、供水保障及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支撑保障能力恢复到或超过灾前水平,保障灾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严格按规划内容实施项目,把水利规划的严格执行贯穿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全过程,加大对规划的执行和监管力度,坚决防止项目决定规划、项目改变规划的现象发生,确保依法依规推进重建。

      顽强拼搏提高效率

      针对重建项目前期工作审批程序多,中间环节复杂,耗时较长,对整体进度影响较大的情况,全省水利系统从改进工作方法上入手找突破口,尽量压缩中间环节的时间消耗。

      一是主动出击。积极与发展改革、国土、财政等部门联系衔接,疏通协调,缩短手续审批时间。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灾后重建项目管理权限的通知》要求,出台《四川省水利灾后重建项目前期工作技术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下放了大部分项目的审批权限。省直管水利重建项目(含大型水利工程)由省水利厅负责技术审查,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其它水利重建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通过审批权限的下放,简化手续,节约时间,加快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二是及早部署。要求各受灾县提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深做细前期工作,确保资金一到即可实施。同时,将前期工作交叉进行,多头开展,压缩中间环节,加快前期工作进度。

      三是强化培训。通过开展培训班、举办经验交流会、组织参加水利部重建技术交流培训、学习聆听援建专家指导等途径,对重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系统掌握项目建设程序,把握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在工作中少走弯路,提高效率。

      在重建过程中,水利系统加强科学管理,建立了目标责任机制。省水利厅与39个重灾县水务局签订灾后恢复重建目标责任书,分解年度目标和工期的控制节点,确定了阶段任务,加强了目标管理。每个项目落实具体责任人,并将病险水库、堰塞湖处置的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媒体上公示。同时,建立了协调服务机制和建设管理机制,狠抓监督检查。由厅领导带队,成立了10个灾后恢复重建督查小组,定期深入灾区检查督促水利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促进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大灾之后,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千头万绪、任务艰巨,任务之重前所未有、时限之紧前所未有、要求之高前所未有、难度之大前所未有。全省水利干部职工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顽强拼搏、艰苦奋斗、勇于奉献,常常是“白加黑”、“五加二”,夜以继日、忘我工作,为四川水利灾后恢复重建 “三年目标任务两年基本完成”做出了应有的努力。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乐观奋进,迎难而上,自力更生,震损水利基础设施如期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井然,群众安居乐业。

      四川水利,就这样走上了3年重建再生的发展之路。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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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防洪减灾等水利保障能力得到恢复并超过震前水平

  • 2011年05月04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3年重建:四川水利奋力拼搏 

      “5·12”汶川特大地震使四川水利基础设施遭受重创,不仅影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更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省水利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发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按照灾后恢复重建“三年目标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总体目标,坚持恢复与提升相结合,以科学规划为龙头,以民生水利为重点,以强化措施为抓手,攻坚克难,奋力拼搏,经过近3年的时间,全省防洪减灾、供水保障和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等保障能力得到恢复并超过震前水平,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水利经受严峻考验

      “5·12”汶川特大地震,撕裂巴蜀大地。大地震阴霾尚未平息,悬湖、病库、震损堤坝又带来新的隐患。

      地震造成我省防洪减灾、供水保障、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等水利基础设施严重损毁,部分河道淤堵形成堰塞湖(坝),各类水利工程安全及正常运行受到严重影响,给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地震造成39个重灾县1222座震损水库出险;全省范围内形成规模以上堰塞湖113座;震损堤防511处,总长度736.8公里。地震还造成全省39个重灾县38.2万多处供水设施受损、823.6万人饮水困难。

      经估算,地震造成全省各类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323.74亿元,间接经济损失666亿元。其中,51个重灾县(市、区)各类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294.45亿元,纳入国家规划的39个重灾县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284.1亿元。

      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不仅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在推进中还面临三大挑战:

      前期工作耗时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要求“提速不越轨”,规模以上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按照相关法规,水利招投标程序较繁琐,招投标、财政评审耗时长,项目从立项到招标周期较长,影响了前期工作的推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利灾后恢复重建的进程。

      技术及监理力量不足。水利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多、资金大,仅极重灾县(区)一个县灾后重建资金投资最多的就达10亿元。由于水利工程建设具有很强的季节性,有一定的施工强度,工程监管难度相对较大,对人员的要求较高;加之,大部分重灾县水利重建工程等级低,基础条件差,项目分散,而有水利施工及监理资质的单位较少。面对繁重的任务,从基层的行政组织到技术人员、监理人员都显得力量不足。施工和监理问题成为灾后恢复重建初期制约各重灾县重建任务质量和进度的重要因素。

      客观因素影响施工。部分水利重建项目受汛期、余震和次生灾害、迁建方案调整实施等因素影响,不能加快推进建设。水利工程兼顾春灌供水和防汛抗旱的重要任务,施工受季节影响,扣除两个汛期和春灌期,有效施工时间更短,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实际上是要求3年任务1年多时间完成。受灾地区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工程量大、余震不断、次生灾害频发,工程选址和施工困难。同时,汛期灾害较多,严重影响重建工程进展。2010年7、8月份,我省发生了“7·17”、“8·13”特大暴雨、洪水及泥石流灾害,灾区的主要人力物力都投入到了紧急的抗洪抢险工作中,水利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进度客观上受到了影响。

      规划引领灾后重建

      面对水利灾后恢复重建的严峻形势,全省水利系统统一思想,迎难而上,及时成立了以冷刚厅长为组长的四川水利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下设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办公室,积极抽调各部门技术骨干,迅速展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同时,按照“先应急,后重建;先除险,后完善;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统筹考虑防洪安全、群众饮水困难等突出问题和灾后恢复生产要求,结合灾区水利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上轨提速。

      震后第二天,按照水利部、省政府以及省级有关部门要求,省水利厅着手编制灾后恢复重建初步规划,明确规划的总体要求为:坚持以人为本,优先保障防洪安全、优先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需求,努力恢复生产用水设施,全面做好受损水利设施应急修复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并以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条例》和《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为依据,全面启动了水利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

      水利部、省政府高度重视规划工作,成立了水利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领导小组。水利部组织成立了规划咨询指导组,并派出专家驻地指导,全过程参与四川水利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

      在各受灾市县通力配合下,2008年7月中旬圆满完成了《汶川地震四川省水利灾后重建规划报告》并通过水利部和省政府的审查。

      恢复重建中期,为了进一步科学实施规划,对规划中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按照2009年8月24日全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基金调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相关要求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调整审核工作的函》的通知精神,省水利厅对全省水利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中期调整。39个重灾县水利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投资调整为210.79亿元(不含水产规划投资7.28亿元)。

      全省水利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内容包括震损水库、震损堤防工程、农村供水设施、堰塞湖治理、震损灌区、山洪防治及防汛预警、水文设施、微型水利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水资源监测设施、水产等工程类型。

      在重建中分清轻重缓急,优先实施保障关系防洪安全的震损水库、堰塞湖、重点震损堤防工程和保障民生的农村供水工程,并力争在两年内使灾区防洪减灾、供水保障及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支撑保障能力恢复到或超过灾前水平,保障灾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严格按规划内容实施项目,把水利规划的严格执行贯穿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全过程,加大对规划的执行和监管力度,坚决防止项目决定规划、项目改变规划的现象发生,确保依法依规推进重建。

      顽强拼搏提高效率

      针对重建项目前期工作审批程序多,中间环节复杂,耗时较长,对整体进度影响较大的情况,全省水利系统从改进工作方法上入手找突破口,尽量压缩中间环节的时间消耗。

      一是主动出击。积极与发展改革、国土、财政等部门联系衔接,疏通协调,缩短手续审批时间。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灾后重建项目管理权限的通知》要求,出台《四川省水利灾后重建项目前期工作技术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下放了大部分项目的审批权限。省直管水利重建项目(含大型水利工程)由省水利厅负责技术审查,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其它水利重建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通过审批权限的下放,简化手续,节约时间,加快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二是及早部署。要求各受灾县提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深做细前期工作,确保资金一到即可实施。同时,将前期工作交叉进行,多头开展,压缩中间环节,加快前期工作进度。

      三是强化培训。通过开展培训班、举办经验交流会、组织参加水利部重建技术交流培训、学习聆听援建专家指导等途径,对重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系统掌握项目建设程序,把握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在工作中少走弯路,提高效率。

      在重建过程中,水利系统加强科学管理,建立了目标责任机制。省水利厅与39个重灾县水务局签订灾后恢复重建目标责任书,分解年度目标和工期的控制节点,确定了阶段任务,加强了目标管理。每个项目落实具体责任人,并将病险水库、堰塞湖处置的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媒体上公示。同时,建立了协调服务机制和建设管理机制,狠抓监督检查。由厅领导带队,成立了10个灾后恢复重建督查小组,定期深入灾区检查督促水利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促进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大灾之后,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千头万绪、任务艰巨,任务之重前所未有、时限之紧前所未有、要求之高前所未有、难度之大前所未有。全省水利干部职工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顽强拼搏、艰苦奋斗、勇于奉献,常常是“白加黑”、“五加二”,夜以继日、忘我工作,为四川水利灾后恢复重建 “三年目标任务两年基本完成”做出了应有的努力。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乐观奋进,迎难而上,自力更生,震损水利基础设施如期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井然,群众安居乐业。

      四川水利,就这样走上了3年重建再生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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