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煤集团2017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和核减产能煤矿名单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精神,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和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煤重组办〔2016〕19号)要求,省国资委对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关于报送2017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矿井名单的请示》进行了研究,已确定川煤集团2017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和核减产能煤矿名单,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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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附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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