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6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贷款贴息计划项目贴息资金结算情况公示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农办〔2015〕68号)、《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农综办〔2015〕96号)和《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贷款贴息计划项目资金结算的补充通知》(川农综办〔2015〕74号)等文件要求,经申报材料审查、贷款真实性审查、现场核实等程序,确定了我省2016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贷款贴息计划项目贴息结算资金安排方案。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项目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提出异议的,将进行审查复核。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照程序批复下达资金。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实名方式来人、来函、来电。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进行审查复核。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成都市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内,联系电话(028)86661047。
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