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四川省第二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结果(排序)的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7)87号)要求,为遴选适宜培训基地进入国家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增补名单,进一步满足我省培训需求,优化基地布局,省毕教办制定了认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了基地遴选、申报、集中会审、实地评审和综合审定工作,经省卫生计生委3月13日委务会通过,现将认定结果(排序)公示如下:
1.成都军区总医院
2.攀枝花学院附属医院
3.甘孜州人民医院
4.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5.眉山市人民医院
6.四川绵阳四〇四医院
7.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8.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9.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
10.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11.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12.攀钢职工总医院
公示日期为:2017年3月13日-17日,公示期间,如对认定结果(排序)有异议者,请以真实姓名于2017年3月17日前向省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教处反映。
联系电话:028-86130534,028-86134664。
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3月13日